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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铀业成功入主维奥集团

类别: 本行新闻 2011.08.18

李伟斌律师行作为主板上市的维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维奥集团”)(股份代号:1164) 的香港法律顾问,就维奥集团向中国铀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铀业”)配发及发行总现金代价为港币384,100,000元的维奥集团新股份及发行金额为港币600,000,000元的维奥集团可换股债券。 这项交易于2011年3月31日公告及于2011年8月18日完成。 中国铀业已经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申请清洗豁免及已经根据香港的公司收购及合拼守则取得豁免强制性全面收购要约的要求。交割后,中国铀业控制维奥集团超过50.11%的股权,成为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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