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Express

每週法律快訊 2019-07-26

Category: Law Express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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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

1. 2019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釋〔2019〕11號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部分司法解釋(第十三批)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製作《決定》的目的是為適應形勢發展變化,保證國家法律統一正確適用。《決定》決定廢止103件司法解釋,廢止的司法解釋自本《決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有關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有效。《決定》自2019年7月20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171602.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網站

 

2. 2019年7月18日,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2019年第2號委員會令發佈《商業銀行股權託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發佈《辦法》加強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提升商業銀行股權資訊透明度,做好商業銀行股權穿透式監管工作。《辦法》主要內容包括:明確股權託管方式,規定上市、在新三板掛牌的商業銀行股權託管應按照現有法律法規進行,非上市商業銀行可以按照市場化原則,自行選擇符合條件的股權託管機構;規定股權託管基本業務框架,商業銀行應向託管機構完整、及時、準確地提供股東名冊及有關股權資訊資料,託管機構應嚴格遵照雙方簽訂的服務協議,勤勉盡責地對股東名冊進行管理,保障商業銀行股權活動安全、高效、合規進行;強化監管部門職責,明確監管部門職責,處罰違反《辦法》規定的商業銀行,建立股權託管機構黑名單,並通過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共用。《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http://www.cbirc.gov.cn/cn/doc/9103/910303/91030302/DFD75A4FDDAD468882B1C05DB28067FE.html
來源: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3. 2019年7月18日,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銀保監辦發〔2019〕156號發佈《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做好<商業銀行股權託管辦法>實施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是為為落實《商業銀行股權託管辦法》要求,規範商業銀行股權託管工作。《通知》明確了對尚未進行股權託管商業銀行的工作要求、對已進行股權託管商業銀行的工作要求、確權工作要求等內容。

具體內容詳見:http://www.cbirc.gov.cn/cn/doc/9103/910303/91030302/86DC7A6964CE4F9D8863F6E1483492B2.html
來源: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4. 2019年7月19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公告2019年第78號發佈《關於繼續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規定了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時,股息紅利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徵收規則,即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對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規定個人轉讓股票時,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計算持股期限;證券投資基金從掛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公告》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限定了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的範圍。《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執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907/t20190719_3303676.html
來源:財政部網站

 

5. 2019年7月19日,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銀保監發〔2019〕31號發佈《中國銀保監會 中國證監會關於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一級資本的指導意見(修訂)》(以下簡稱“《意見》”)

製作《意見》是為規範商業銀行優先股發行,提升商業銀行資本品質,保護利益相關方的合法權益。《意見》規定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銀保監會規定的審慎監管要求;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應向銀保監會提出發行申請,取得批准檔後,向證監會提出發行申請,證監會進行核准;非上市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的,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商業銀行發行優先股補充一級資本,應符合其他一級資本工具合格標準;發行應遵循市場化原則,約定的股息率應與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相對應;不得發行附有回售條款的優先股;商業銀行應明確優先股損失吸收機制,設置將優先股強制轉換為普通股的條款;發行包含強制轉換為普通股條款的優先股,應採取非公開方式發行;商業銀行應公開披露優先股的相關資訊。《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http://www.cbirc.gov.cn/cn/doc/9103/910303/91030302/3BABBDF49E954D2CB49EAF27BED1A1E4.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6. 2019年7月19日,中國證監會、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民航局、國鐵集團發佈《關於在科創板註冊制試點中對相關市場主體加強監管資訊共用 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製作《意見》是為了強化發行人、上市公司對資訊披露的誠信義務,充分發揮仲介機構的核查把關作用,督促證券市場參與各方歸位盡責,進一步營造有利於科創板試點註冊制的誠信市場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意見》規定了關於監管資訊查詢、失信資訊推送、信用記錄應用、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及懲戒措施、失信行為的公示等事宜等內容。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907/t20190709_359147.html
來源: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7. 2019年7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9〕34號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製作《意見》的目的是為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意見》明確了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總體要求,規定了完善轉讓規則,促進要素流通、完善出租管理,提高服務水準、完善抵押機制,保障合法權益、創新運行模式,規範市場秩序、健全服務體系,加強監測監管、保障措施等內容。《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f.mnr.gov.cn/201907/t20190719_2448422.html
來源:自然資源部網站

 

8. 2019年7月22日,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銀保監發〔2019〕30號發佈《中國銀保監會關於修訂<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問題解答第1號:償付能力監管等效框架協議過渡期內的香港地區再保險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因數>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問題解答第1號:償付能力監管等效框架協議過渡期內的香港地區再保險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因數》第7條中有關因數方案的適用期限進行修訂,明確將過渡期內香港地區合格再保險機構分入內地直保公司業務時適用的再保險信用風險因數方案期限再延長一年,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

具體內容詳見:http://www.cbirc.gov.cn/cn/doc/9103/910303/91030302/E8FCA7586EC741CD851EF69C14F10400.html
來源: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9. 2019年7月2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函〔2019〕1244號發佈《關於做好債券發行人2019年半年度報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的目的是進一步提高債券資訊披露品質,強化資訊披露的風險揭示作用,做好公司債券及企業債券發行人2019年半年度報告編制、報送和披露工作。《通知》對2019年半年度報告的編制、報送及披露工作作出安排,明確了半年度報告的完成主體、完成時限、報告形式與內容要求、人員責任、披露要求等內容。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zqznlc/c/c_20190723_4868133.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10. 2019年7月22日,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以2019年第2號公告發佈《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工業和資訊化部 財政部關於發佈<雲計算服務安全評估辦法>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製作《公告》的目的是為提高黨政機關、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運營者採購使用雲計算服務的安全可控水準。《公告》規定了雲計算服務安全評估的對象、重點內容、評估申請流程與評估環節、評估標準、評估結果查詢、評估過程中被評估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保護等內容,並推動建立雲計算服務安全評估工作協調機制。《公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ac.gov.cn/2019-07/22/c_1124781475.htm
來源:中國網信網

 

11. 2019年7月23日,國家稅務總局以稅總函〔2019〕223號發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便民辦稅繳費十條新舉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的目的是為針對今年上半年減稅降費政策落實中納稅人、繳費人反映的問題,檢視並整改。《通知》規定,稅務總局要推行稅收優惠清單式管理,擴大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範圍,優化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功能,提供應抵扣發票資訊提醒服務,推動辦稅事項容缺辦理,規範統一自助辦稅事項,探索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試點,推行納稅人網上解鎖報稅盤,推行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合併申報,加大部門間資訊共用力度。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4541026/content.html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12. 2019年7月23日,自然資源部以部令第3號發佈《自然資源行政復議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發佈《規定》的目的是為為規範自然資源行政復議工作,及時高效化解自然資源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推進自然資源法治建設。《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對自然資源系統行政復議工作人員的專業性提出要求;二是簡化資訊公開和投訴舉報類復議案件的審理標準,簡化行政復議程式;三是建立不利行政復議決定的分析報告制度,行政行為的原承辦機構應當適時製作行政復議決定分析報告,向本機關負責人報告,並抄送法治工作機構;四是壓實地方責任,建立了行政復議約談制度;五是服務機構改革,釋明林草類案件的權利救濟途徑。《規定》自2019年9月1日起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
http://f.mnr.gov.cn/201907/t20190725_2449175.html
來源:自然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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