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ailable in Chinese Only)
法律法规:
1.2020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以法〔2020〕55号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新要求,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法发〔2016〕14号),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在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四川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陕西省西安市、浙江省宁波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试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21991.html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202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以中政委〔2020〕13号联合发布《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五部门制定发布《意见》。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21611.html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3.2020年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以发改能源〔2020〕283号发布《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具体内容详见: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3/t20200302_1222123.html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2020年2月26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5号公告〔2020〕15号中国证监会公布金融行业推荐性标准《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第1部分:证券》(JR/T 0177.1-2020)、《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第2部分:期货》(JR/T 0177.2-2020)、《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第3部分:基金》(JR/T 0177.3-2020)、《期货合约要素》(JR/T 0181-2020)、《轻量级实时STEP消息传输协议》(JR/T 0182-2020)、《证券期货业投资者识别码》(JR/T 0183-2020),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2/t20200228_371239.htm来源:中国证监会
5.2020年2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上〔2020〕128号发布《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00228_574661.html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6.2020年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20〕9号发布《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该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main/listing/stock/c/c_20200228_5001422.shtml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7.2020年2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公告2020年第13号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财政部、税务总局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发布公告。具体内容详见: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2/t20200228_3475718.htm来源:财政部
8.2020年2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上〔2020〕125号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进行了修改,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适用于股票在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并予以发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00228_574653.html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9.2020年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公告〔2020〕10号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第十三批)的公告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成立以来至2020年2月21日期间公布的基本业务规则、业务实施细则及与业务有关的一般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13次清理,其中涉及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业务规则共33件。现将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予以公布。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announcement/general/c/c_20200228_5001421.shtml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0.2020年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20〕12号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落实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消若干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业务办理负担、提升业务办理效率,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经梳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取消下列5类共11项业务办理材料。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service/technology/c/c_20200228_5001131.shtml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1.2020年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20〕10号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为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行为,进一步防范内幕交易风险,通过对散见于各类规则中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完善,结合监管实践中发现的部分上市公司自行填报内容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及不及时等现象,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适用于本所上市公司(含科创板上市公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并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指引》发布前本所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相关的业务指南同时废止。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main/listing/stock/c/c_20200228_5001423.shtml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2.2020年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以发改办财金〔2020〕176号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具体内容详见: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3/t20200302_1222106.html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2020年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2020年第5号发布《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贯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就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发布公告。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5335/content.html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14.2020年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20〕5号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修订后的证券法贯彻实施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2/29/content_5485074.htm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15.2020年3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上〔2020〕129号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简称“《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自3月1日起实施注册制。就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上市审核及相关业务安排发布《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为暂停上市公司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深证会〔2014〕93号)同时废止。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00301_574666.html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16.2020年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20〕13号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14号)的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自3月1日起实施注册制。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main/issue/c/c_20200301_5001853.shtml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7.2020年3月2日,中国证监会以公告〔2020〕16号发布《关于信息披露媒体有关规则过渡衔接的安排》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有关规则,明确信息披露媒体的条件,做好规则修订前后的过渡衔接。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3/t20200302_371368.htm来源:中国证监会
18.2020年3月2日,财政部办公厅以财办金〔2020〕13号印发《关于加快拨付贴息资金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补充通知》为更好落实《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和全国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各地要按照战时标准和要求,迅速行动起来,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各地财政部门要从快拨付贴息资金”的要求,财政部发布补充通知。具体内容详见:http://jrs.mof.gov.cn/gongzuodongtai/202003/t20200304_3477924.htm来源:财政部
19.2020年3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价格〔2020〕291号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简称“《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有关事项发布《通知》。具体内容详见: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3/t20200303_1222199.html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20年3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明电〔2020〕6号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合理审批,规范审批事项和行为,提供便利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现就除湖北省、北京市以外地区复工复产有关事项发布《通知》。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3/04/content_5486767.htm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免责及版权申明
本法律快讯仅为传递法律信息之目的,不作任何商业用途,并已注明内容来源。本所不对该等内容的真实、准确性负责,读者如需了解详情,可前往来源网站阅读相关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