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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1.2020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2020]185号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简称“《纪要》”)
2020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为正确审理因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所引发的合同、侵权和破产民商事案件,统一法律适用,保护债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纪要》,并予印发。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4167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2020年7月14日,海关总署以公告2020年第84号发布关于《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的公告
2020年7月14日,海关总署以公告2020年第84号发布发布关于《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的公告。为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海关总署在总结提升前两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通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188808/index.html
来源:海关总署6.2020年7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以会令第172号联合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
2020年7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以会令第172号联合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3 年公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2 号)、 《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3〕15 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7/t20200710_379911.htm
来源:中国证监会12.2020年7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上〔2020〕620号发布《关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安排的通知》
2020年7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安排的通知》。为积极稳妥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6月12日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将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施行。为确保新旧业务规则有序衔接,就《特别规定》实施前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安排进一步明确。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00710_579459.html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13.2020年7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20〕54号发布《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0年第二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0年7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0年第二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远发展,优化标的证券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每季度末对标的证券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实施调整。现将2020年第二季度定期调整的有关事项发布《通知》。通知自2020年7月13日起施行。本所于2020年4月10日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0年第一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0〕25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main/trading/universal/c/c_20200710_5152081.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16.2020年7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以公告2020年第35号联合发布《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简称“《公告》”)
2020年7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以公告2020年第35号联合发布《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三部门就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发布《公告》。《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7/t20200715_3549735.htm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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