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Express

每周法律快讯 2020-10-09

Category: Law Express 2020.10.09

(Available in Chinese Only)

法律法规:

1.2020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发〔2020〕36号发布《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2020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调整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为适应民商事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重心下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调整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6029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2020年9月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以公告2020年第39号联合发布《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
2020年9月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为鼓励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自2020年10月1日起,该公告附件1中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执行相关增值税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57157/content.html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3.2020年9月30日,香港联交所发布因应有关首次公开招股及上市发行人的一般豁免及原则编纳成规以及《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而修改及撤回的指引信/ 常问问题及上市决策
2020年9月30日,香港联交所发布因应有关首次公开招股及上市发行人的一般豁免及原则编纳成规以及《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而修改及撤回的指引信/ 常问问题及上市决策。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sc.hkex.com.hk/TuniS/www.hkex.com.hk/Listing/Rules-and-Guidance/Whats-New?sc_lang=zh-CN
来源:香港联交所

 

4.2020年9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公告2020年第40号联合发布《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2020年9月2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57154/content.html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5.2020年9月28日,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十三部门以税总发〔2020〕48号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0年9月28日,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国务院同意,十三部门就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提升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57079/content.html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6.2020年9月27日,财政部以财法〔2020〕12号发布《关于做好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0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2020年8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第729号,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公布,对于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财政部将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tf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9/t20200930_3598436.htm
来源:财政部

  

7.2020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释〔2020〕11号发布《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
2020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发布《规定》。该规定已于2020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3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20年9月29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5985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8.2020年9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以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发布《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简称“《意见》”)
2020年9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推广北京、上海等地区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用电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两部门联合提出发布《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009/t20200925_1239593.html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9.2020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会令第176号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2020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为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在境内证券期货市场的投资行为,促进证券期货 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三部门制定《办法》。《办法》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2006 年 8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外汇局公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和 2013 年 3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 投资试点办法》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9/t20200925_383650.htm
来源:中国证监会

 

10.2020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以公告〔2020〕63号发布《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
2020年9月25日,中国证监会以公告〔2020〕63号发布《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为落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6号),就有关问题发布《规定》。该规定自 2020 年11月1日起施行。2008 年 10 月 17 日公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督察员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08〕40 号)、2011 年 5 月 4 日公布的《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证监会公告〔2011〕 12 号)、2012 年 7 月 27 日公布的《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 会公告〔2012〕17 号)、2013 年 3 月 1 日公布的《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3〕14 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9/t20200925_383651.htm
来源:中国证监会

 

11.2020年9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20〕70号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的通知
2020年9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的通知。为了鼓励和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自愿信息披露,提高自愿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ib/listing/c/5225391.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2.2020年9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函〔2020〕2148号发布《关于科创板存托凭证纳入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实施范围的通知》 (简称“《通知》”)
2020年9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科创板存托凭证纳入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实施范围的通知》。为有效发挥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功能,防范交易异常风险和结算风险,维护市场交易结算秩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科创板存托凭证涉及资金前端控制的相关事项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slkcbbsdzczywznylc/jyglywznylc/jyglgztz/c/c_20200925_5225580.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3.2020年9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函〔2020〕2149号发布《关于科创板存托凭证特别标识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0年9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科创板存托凭证特别标识相关事项的通知》。为便利投资者查看证券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存托凭证作出特别标识,科创板存托凭证的特别标识为“D”。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slkcbbsdzczywznylc/jyglywznylc/jyglgztz/c/c_20200925_5225581.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4.2020年9月25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9月25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前海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该办法自2020年10月 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具体内容详见:
http://qh.sz.gov.cn/sygnan/xxgk/xxgkml/zcfg/gfxwj/content/post_8137661.html 
来源: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5.2020年9月25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9月25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机构执业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前海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该办法自2020年10月 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具体内容详见:
http://qh.sz.gov.cn/sygnan/xxgk/xxgkml/zcfg/gfxwj/content/post_8137885.html
来源: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6.2020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20〕35号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2020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经国务院同意,就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提出《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9/29/content_5548125.htm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17.2020年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0年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依法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维护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两部门就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9/t20200928_1239758.html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18.2020年9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汇发〔2020〕16号发布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简称“《细则》”)
2020年9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的通知。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细则》,并予以印发。《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 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 知》(汇发〔2015〕27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afe.gov.cn/safe/2020/0927/17230.html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19.2020年9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以汇综发〔2020〕73号发布《关于清理整合部分外汇账户的通知》(简称“《通知》”)2020年9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清理整合部分外汇账户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简化相关业务操作流程,便利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真实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部分外汇账户进行清理整合,进一步减少账户种类。并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afe.gov.cn/safe/2020/0925/17213.html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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