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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1.2021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2021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在辅助办案决策、统一法律适用、强化制约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发布《意见》。该意见自2021年1月12日起施行,《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法发〔2018〕21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399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2021年1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以国知办函运字〔2021〕27号发布《关于完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1年1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完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组织治理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8〕15号)要求,规范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管理,引导联盟规范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1/13/art_75_156183.html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3.2021年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函〔2021〕36号发布《关于做好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1年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做好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披露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定期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现将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zqznlc/c/c_20210113_5301401.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4.2021年1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以银保监办发〔2021〕7号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1年1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规范各保险公司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行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银保监会同意,就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58198&itemId=926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5.2021年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21〕4号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行业信息披露》的通知
2021年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行业信息披露》的通知。为优化行业信息披露规则体系,进一步提高行业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合理降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引导价值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整合、汇总此前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至第二十八号)后,重新编号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行业信息披露》,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main/listing/stock/c/c_20210111_5299949.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6.2021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简称“《规划》”)
2020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为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各项工作,中共中央制定发布《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gov.cn/zhengce/2021-01/10/content_5578659.htm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7.2021年1月9日,商务部以2021年第1号令发布《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简称“《办法》”)
2021年1月9日,商务部以2021年第1号令发布《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对中国的影响,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商务部制定发布《办法》。 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2101/20210103029710.shtml
来源:商务部
8.2021年1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以银保监发〔2021〕1号发布《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简称“《方案》”)
2021年1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公司监管工作,统筹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简政放权,根据银保监会“三定”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银保监会制定发布《方案》。该方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58572&itemId=928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9.2021年1月7日,海关总署以公告2021年第3号发布《关于保税物流中心统计办法的公告》(简称“《公告》”)
2021年1月7日,海关总署以公告2021年第3号发布《关于保税物流中心统计办法的公告》。为加强保税物流中心(以下简称物流中心)管理,准确反映物流中心进出货物的实际流向流量,促进物流中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海关总署就物流中心统计办法发布《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504752/index.html
来源:海关总署
10.2021年1月7日,海关总署以公告2021年第4号发布关于修订《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的公告
2021年1月7日,海关总署以公告2021年第4号发布关于修订《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53号)有关要求,满足海关进境动物检疫监管工作需要,海关总署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海关总署2019年第68号公告)、《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海关总署2019年第69号公告)和《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海关总署2019年第212号公告)进行了修订。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504545/index.html
来源:海关总署
11.2021年1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afe.gov.cn/guangdong/2017/1030/580.html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12.2021年1月6日,司法部办公厅以司办通〔2021〕1号发布《关于做好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1年1月6日,司法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已于2020年8月正式印发。根据《总体方案》,自方案批复之日起3年内,将在北京、天津、上海等28个省市(区域)开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21-01/11/tzwj_3264285.html
来源:司法部
13.2021年1月5日,海关总署以公告2021年第1号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2021年1月5日,海关总署以公告2021年第1号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海关总署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发布。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500815/index.html
来源:海关总署
14.2021年1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以发改办外资〔2021〕17号发布《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21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1年1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21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通知》。根据《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2004年第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境内外资银行2021年度(2021年4月—2022年3月)中长期外债规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101/t20210108_1264649.html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15.2021年1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简称“《办法》”)
2021年1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为加强保险中介监管,提高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与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保险中介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银保监会制定发布《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关于加强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建设的通知》(保监发〔2007〕28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58343&itemId=926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16.2021年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十部门以发改环资〔2021〕13号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2021年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为加快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十部门联合提出发布《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101/t20210111_1264794.html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17.2021年1月4日,生态环境部以部令第20号发布《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1年1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2/202101/t20210108_816595.html
来源:生态环境部
18.2021年1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汇发〔2021〕1号发布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
2021年1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汇发〔2013〕13号)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afe.gov.cn/safe/2021/0108/18017.html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19.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以财库〔2020〕49号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柜台发行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拓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渠道,更好满足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财库〔2020〕43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11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就进一步做好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发行地方债工作有关事宜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gks.mof.gov.cn/ztztz/guozaiguanli/difangzhengfuzhaiquan/202101/t20210113_3643329.htm
来源:财政部
20.2020年12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简称“《办法》”)
2020年12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全面评估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管理与风险状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有效实施分类监管,促进消费金融公司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保监会制定发布《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58815&itemId=926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21.2020年12月30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0年12月30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收养评估办法(试行)》已经民政部第26次部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予印发。为了加强收养登记管理,规范收养评估工作,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政部制定发布《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民发〔2015〕168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xxgk.mca.gov.cn:8011/gdnps/pc/content.jsp?id=14805&mtype=
来源:民政部
22.2020年12月22日,财政部以财综〔2020〕57号发布《关于印发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2020年12月2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2号)有关要求,财政部制定了《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具体内容详见:
http://zhs.mof.gov.cn/zhengcefabu/202101/t20210107_3640237.htm
来源:财政部
23.202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以法发〔2021〕3号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简称“《意见》”)
202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等规定,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为律师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两部门联合制定发布《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4241.html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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