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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1.2021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2021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1.王某凤等45人与北京市某区某镇政府强制拆除和行政赔偿检察监督系列案;2.胡某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撤销不动产权证书行政抗诉案;3.魏某等19人与山西省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抗诉案;4.某村五组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某区政府和冯某土地行政登记抗诉案;5.张某与黑龙江省某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检察监督案;6.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就王某某与区房管局房屋补偿安置纠纷制发检察建议案;7.姚某与福建省某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8.王某等54人与山东某镇政府征收补偿安置行政裁判执行检察监督案;9.湖北省武汉市某家具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10.李某与陕西省商洛市某县公安局公安行政管理及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h/202101/t20210128_507972.shtml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2.2021年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2021年第1号发布《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公告》(简称“《公告》”)
2021年1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公告2021年第1号发布《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63号)和《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137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核定了2020年第四季度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并将有关事项发布《公告》。该公告自2021年1月7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61157/content.html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3.2020年12月24日,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以民发〔2020〕125号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0年12月24日,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推动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三部门将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xxgk.mca.gov.cn:8011/gdnps/pc/content.jsp?id=14829&mtype
来源:民政部
4.2021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21〕2号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
2021年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为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经国务院同意,提出并发布《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1/28/content_5583305.htm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5.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予以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1/553aa2b159c343e79366d1b8af667926.shtml
来源:全国人大网
6.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予以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1/08336daf00b84b82b891f39e32326308.shtml
来源:全国人大网
7.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
2021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通过,予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1/58620cba3bba46f0832b9acd98657f83.shtml
来源:全国人大网
8.2021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的通知
2021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的通知。为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维护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规定,结合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h/202101/t20210125_507446.shtml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9.2021年1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上〔2021〕113号发布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通知
2021年1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通知。为落实深沪港三所关于扩大深沪港通股票范围的共识,配合做好科创板及其对应的H股纳入标的范围相关工作,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该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10122_584374.html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10.2021年1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深证上〔2021〕78号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的通知
2021年1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的通知。为规范指数基金的产品开发等业务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并予以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10122_584376.html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021年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21〕8号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2021年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互联互通机制,明确沪股通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相关安排和深交所上市A+H股公司H股纳入沪港通下港股通股票相关安排,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全文重新发布,并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2020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通知》(上证发〔2020〕18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hkexsc/c/c_20210122_5308482.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2.2021年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发〔2021〕7号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的通知
2021年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的通知。为了规范公开募集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并予以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main/listing/fund/c/c_20210122_5308481.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3.2021年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公告〔2021〕3号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与流程(第十五批)的公告》
2021年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废止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与流程(第十五批)的公告》。为了进一步优化完善自律监管规则体系,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成立以来至2021年1月21日期间公布的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与流程进行了清理。其中,涉及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业务规则53件,应予废止和自行失效的业务指南与流程101件。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repeal/announcement/c/c_20210122_5308910.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4.2021年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函〔2021〕108号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1号——风险警示股票》的通知
2021年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1号——风险警示股票》的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12月修订)》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1号——风险警示股票》,并予发布。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jyznlc/jyzn/c/c_20210122_5308419.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5.2021年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函〔2021〕109号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2号——退市整理股票》的通知
2021年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2号——退市整理股票》的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12月修订)》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2号——退市整理股票》,并予发布。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jyznlc/jyzn/c/c_20210122_5308349.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6.2021年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函〔2021〕110号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3号——科创板股票》的通知
2021年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3号——科创板股票》的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指南第3号——科创板股票》,并予以发布。
具体内容详见: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slkcbbsdzczywznylc/jyglywznylc/jyglywznylcsup/c/c_20210122_5308669.shtml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7.2021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以银发〔2021〕20号联合发布关于印发 《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 《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规范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工作,保障储蓄国债投资者和承销团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制定了《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并予以印发。该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3581332/4172227/index.html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18.2021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五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2021年1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五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经202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定,将余某某等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四件指导性案例(检例第94-97号)作为第二十五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参照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h/202101/t20210127_507766.shtml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19.2021年1月19日,财政部以财办库〔2021〕14号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1年1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财政部决定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gks.mof.gov.cn/guizhangzhidu/202101/t20210127_3650086.htm
来源:财政部
20.2021年1月19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的通知
2021年1月19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国有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指导“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率先推进相关工作,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并予以印发。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n2588320/n2588335/c16730141/content.html
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1.2021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令第40号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2021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令第40号发布《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予以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101/t20210126_1265895.html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22.2021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以公告2021年第2号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
2021年1月18日,中国证监会以公告2021年第2号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101/t20210122_391118.htm
来源:中国证监会
23.2021年1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以会令2021年第1号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简称“《规定》”)
2021年1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以会令2021年第1号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为加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有效防控保险市场风险,维护保单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银保监会制定《规定》,该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年第1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62016&itemId=925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24.2021年1月13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十部门以民发〔2021〕5号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
2021年1月13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十部门提出并发布《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http://xxgk.mca.gov.cn:8011/gdnps/pc/content.jsp?id=14828&mtype=
来源:民政部
25.2020年11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以汇综发〔2020〕89号发布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
2020年11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近年来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进展,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17〕105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afe.gov.cn/safe/2021/0122/18098.html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26.2021年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以发改办财金〔2021〕28号发布关于印发《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
2021年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有关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2021年版)》,并予以印发。
具体内容详见: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101/t20210126_1265799.html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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