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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1.2023年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3年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各方合力,助力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三部门就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有关事宜发布《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pbc.gov.cn/zhengwugongkai/4081330/4406346/4693549/4795810/index.html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202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
202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近年来,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监督体系尚待完善、工作机制有待理顺、法治建设亟待健全、监督能力有待提升、一些领域财经纪律亟需整治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现提出《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gov.cn/zhengce/2023-02/15/content_5741628.htm
来源:国务院
5.2023年2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3年2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的通知》。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行业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1月7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通知》(深证上〔2022〕15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30210_598652.html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6.2023年2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的通知》(简称“《通知》”)
2023年2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的通知》。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行业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月7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的通知》(深证上〔2022〕16号)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30210_598652.html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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