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ailable in Chinese Only)
1.2023年5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5.2023年4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续期的通知》
2023年4月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续期的通知》。为确保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三十三条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1〕8号)第十三条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拟对《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深市监规〔2013〕16号)进行续期,文号更改为深市监规〔2023〕1号,自2023年6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详见: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0568389.html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2023年2月20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2023年2月20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三部门制定了《办法》,现予印发。
详见:
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305/t20230504_3882223.htm
来源:财政部免责及版权申明
本法律快讯仅为传递法律信息之目的,不作任何商业用途,并已注明内容来源。本所不对该等内容的真实、准确性负责,读者如需了解详情,可前往来源网站阅读相关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