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 Express

1. 2019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製作《規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和規範檢察機關案例指導工作,發揮指導性案例對檢察辦案工作的示範引領作用,促進檢察機關嚴格公正司法,保障法律統一正確實施。《規定》提到了,指導性案例的條件、體例及注意事項等等。《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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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4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9〕13號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完善社會保險制度。《通知》提到了,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目前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6%的省份可降至16%。同時,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實施失業保險總費率1%的省,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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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3月2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號發佈《動產抵押登記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制定《辦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規範動產抵押登記工作,保障交易安全,促進資金融通。《辦法》提到了動產抵押登記的設立、變更和註銷,可以由抵押合同一方作為代表到登記機關辦理,也可以由抵押合同雙方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到登記機關辦理。當事人應當保證其提交的材料內容真實準確。《辦法》自2019年4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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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3月2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發〔2019〕36號發佈《關於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制定《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明確市場預期,提高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透明度,中國證監會按照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改革方向,完善相關審核標準,並指導上海證券交易所形成《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二)》,在科創板先行使用。《通知》要求,PE、VC等機構在投資時約定估值調整機制情形的,原則上要求發行人在申報前清理對賭協議,但同時滿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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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以下簡稱“《外商投資法》”)制定《外商投資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規範外商投資管理,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外商投資法》頒佈實施之後,相關的實施條例等配套法規與規章預計將陸續制定頒佈,包括原有外資三法在內的一些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其他規範性檔將被廢止或者修改。《外商投資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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