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19-12-06

類別: 法律速遞 2019.12.06

法律法規:

1、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
長江三角洲(以下簡稱長三角)地區是我國經濟發展最活躍、開放程度最高、創新能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在國家現代化建設大局和全方位開放格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增強長三角地區創新能力和競爭能力,提高經濟集聚度、區域連線性和政策協同效率,對引領全國高品質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意義重大。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戰略部署,編制本規劃綱要。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2019-12/01/content_5457442.htm
來源:國務院

2、2019年11月29日,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進一步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有關工作的通知》
近年來,各級國資委統籌推進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國資監管系統建設取得積極進展。但仍然存在上下級國資委溝通聯繫不夠緊密、指導監督工作機制還不完善、全國國資系統合力有待增強等問題。為加快形成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形成國資監管一盤棋,發佈本工作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asac.gov.cn/n2588035/n2588320/n2588335/c12884170/content.html
來源: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3、2019年11月29日,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印發《關於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的指導意見(修訂)》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42號)
本通知旨在完善資本工具創新和發行相關制度。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doc/9103/910303/91030302/09CF7E000CD84E5E83432683E0FA6DD7.html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4、2019年11月29日,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印發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評估辦法(試行)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43號)
本通知旨在推動銀行保險機構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促進銀行業和保險業長期穩健發展。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doc/9103/910303/91030302/0C792E3DBE2C4ADDA8E8C979C45F1C5F.html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5、2019年11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9〕第4號)
該辦法旨在對規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保護質押當事人何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57/3930640/index.html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6、2019年11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信用評級業管理暫行辦法》(令〔2019〕第5號)
該辦法旨在規範信用評級業務,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評級業健康發展。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57/3930712/index.html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7、2019年11月2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實施細則(2019年修訂)>的通知》(深證會〔2019〕390號)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191129_572298.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8、2019年11月2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的通知》(上證發〔2019〕114號)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ib/listing/c/4956896.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9、2019年12月2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淨資本管理辦法(試行)》(2019年第5號)
本辦法旨在加強對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的監督管理,促進銀行理財子公司安全穩健運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doc/9103/910303/91030302/554556FC7E024B0C9F0351D9350E9E14.html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10、2019年12月3日,財政部發佈《關於切實加強地方預算執行和財政資金安全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財庫〔2019〕49號)
隨著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各地財政部門逐步建立起較為完善的預算執行管理機制,有效提升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但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區沒有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關於資金支付和清算管理的規定,個別地區財政部門資金存放和國庫現金管理不夠規範,既帶來了財政資金安全隱患,也影響了預算單位的正常支出需要。為進一步加強地方預算執行和財政資金安全管理,發佈本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gks.mof.gov.cn/zhengfuxinxi/guizhangzhidu/201912/t20191202_3433454.html
來源:財政部

11、2019年12月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以養老服務名義非法集資、欺詐銷售“保健品”的風險提示》
近期,一些養老服務機構、企業打著養老服務、健康養老名義,承諾高額回報,以向老年人收取會員費、床位費,欺詐銷售“保健品”等手段,實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非法集資、傳銷等犯罪,給老年人造成嚴重財產損失。此類活動不同于正常養老服務,存在較大風險隱患。對於相關風險隱患,作出提示。
具體內容詳見:
http://gkml.samr.gov.cn/nsjg/jjjzj/201912/t20191203_308976.html
來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12、2019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中國法院的互聯網司法》白皮書
這是中國法院發佈的首部互聯網司法白皮書,也是世界範圍內首部介紹互聯網時代司法創新發展的白皮書。當前,人類社會進入了互聯網時代,資訊技術在深刻改變人們生產生活的同時,也給司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面對時代發展、技術進步、法治需求和群眾期待,人民法院緊扣時代脈搏,立足國情實際,大力探索互聯網時代司法新模式,推動資訊技術與司法工作全方位深度融合,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ac.gov.cn/2019-12/04/c_1576994193495518.htm
來源: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

13、2019年12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繼續執行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和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和通過基金互認買賣香港基金份額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0560/content.html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14、2019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應否履行訴前公告程式問題的批復》
《批復》內容為: 
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應履行訴前公告程式。對於未履行訴前公告程式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釋明,告知人民檢察院公告後再行提起訴訟。
因人民檢察院履行訴前公告程式,可能影響相關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另行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0626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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