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19-12-20

類別: 法律速遞 2019.12.20

法律法規:

1、2019年12月1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於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發佈於2019年12月13日。該法旨在規範密碼應用和管理,促進密碼事業發展,保障網路與資訊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j.gov.cn/Department/content/2019-12/13/592_3237768.html
內容來源:中國人大網

2、2019年12月1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規範公司債券發行有關事項的通知》(深證上〔2019〕821號)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191213_572592.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3、2019年12月13日,民政部發佈《行政區劃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該辦法對於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行政區劃隸屬關係的變更,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和行政區劃名稱的變更等事項作出規定。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ca.gov.cn/article/gk/fg/qhdm/201912/20191200022209.shtml
來源:民政部

4、2019年12月13日,中國證監會發佈《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境內上市試點若干規定》
上市公司分拆是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和深化並購重組功能的重要手段,有利於公司進一步實現業務聚焦、提升專業化經營水準,更好地服務科技創新和經濟高品質發展。為引導和規範上市公司分拆所屬子公司在境內上市,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就有關事項作出規定。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912/t20191213_367507.htm
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5、2019年12月1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規範公司債券發行有關事項的通知》(上證發〔2019〕115號)
該通知旨在進一步規範公司債券發行業務,維護債券市場正常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main/issue/c/c_20191213_4965093.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6、2019年12月16日,財政部網站發佈關於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3號》的通知
該通知旨在深入貫徹落實實施企業會計準則,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實現企業會計準則持續趨同和等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912/t20191213_3441493.html
來源:財政部

7、2019年12月1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深300ETF期權合約品種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內容如下:
一、滬深300ETF期權的合約標的為“華泰柏瑞滬深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合約標的證券簡稱為“滬深300ETF”,證券代碼為“510300”,基金管理人為華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所自2019年12月23日起按照不同合約類型、到期月份及行權價格,掛牌相應的滬深300ETF期權合約(基本條款詳見附件)。首批掛牌的期權合約到期月份為2020年1月、2月、3月和6月。
三、請各期權經營機構及其他市場參與人認真做好滬深300ETF期權上市交易的各項準備工作,嚴格遵守業務規則,有效控制風險,確保產品平穩推出和安全運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options/c/c_20191217_4967358.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8、2019年12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應急管理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發佈《關於促進生物天然氣產業化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19〕1895號
為落實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印發<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的通知》《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畫的通知》等檔要求,加快生物天然氣產業化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1912/t20191219_1213770.html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發佈

9、2019年12月19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單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試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2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組織對申請主體就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提出的有效申請完成了審核,決定排除其中部分商品,有關事項如下:
對附件清單所列商品,自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一年),不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已加征的關稅稅款不予退還。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912/t20191219_3444518.htm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財務部網站

免責及版權申明

本法律快訊僅為傳遞法律資訊之目的,不作任何商業用途,並已注明內容來源。本所不對該等內容的真實、準確性負責,讀者如需瞭解詳情,可前往來源網站閱讀相關詳細資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