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0-06-28

類別: 法律速遞 2020.06.29

法律法規:
1、2020年6月26日,香港聯交所發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紀律聆訊程式》
2020年6月26日,香港聯交所發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紀律聆訊程式》。若《上市規則》(或《GEM上市規則》,如適用)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紀律聆訊程式》任何內容之間出現任何歧異,概以《上市規則》(或《GEM上市規則》,如適用)為准。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Listing/Rules-and-Guidance/Disciplinary-and-Enforcement/Disciplinary-Procedures-and-Enforcement-Guidance-Materials/dis_202006_c.pdf?la=zh-CN 
來源:香港聯交所

 

2、2020年6月26日,香港聯交所發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紀律覆核聆訊程式》
2020年6月26日,香港聯交所發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紀律覆核聆訊程式》。若《上市規則》(或《GEM上市規則》,如適用)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紀律覆核聆訊程式》任何內容之間出現任何歧異,概以《上市規則》(或《GEM上市規則》,如適用)為准。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Listing/Rules-and-Guidance/Disciplinary-and-Enforcement/Disciplinary-Procedures-and-Enforcement-Guidance-Materials/dis_procedure_lrc_c.pdf?la=zh-CN
來源:香港聯交所

 

3、2020年6月26日,香港聯交所發佈《以和解方式處理涉及違反<上市規則>紀律事宜聲明》(簡稱“《聲明》”)
2020年6月26日,香港聯交所發佈《以和解方式處理涉及違反<上市規則>紀律事宜聲明》。《聲明》指出,聯交所執行《上市規則》的工作由上市科負責。上市科會根據《規則執行政策聲明》所載的準則採取相關的執行行動。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Listing/Rules-and-Guidance/Disciplinary-and-Enforcement/Disciplinary-Procedures-and-Enforcement-Guidance-Materials/policy-paper-settlement_c.pdf?la=zh-CN
來源:香港聯交所

 

4、2020年6月24日,中國銀保監會以銀保監發〔2020〕27號發佈《關於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為鞏固拓展亂象整治成果,堅決打贏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銀保監會決定組織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市場亂象整治工作“回頭看”,中國銀保監會就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11908&itemId=926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5、2020年6月24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深證上〔2020〕557號發佈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紀律處分實施標準(試行)》的通知(簡稱“《標準》”)
為提高上市公司監管透明度,明確深圳證券交易所在上市公司持續監管領域的有關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維護證券市場秩序,深圳證券交易所制定了《標準》,並予以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機板上市公司公開譴責標準》(深證上〔2015〕45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公開譴責標準》(深證上〔2013〕14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公開譴責標準》(深證上〔2011〕103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00624_578878.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6、2020年6月24日,香港聯交所發佈《香港交易所指引信HKEx-GL51-13(2013年 2 月)(於2020年6月更新)》(簡稱“《指引信》”)
2020年6月24日,香港聯交所發佈《香港交易所指引信HKEx-GL51-13(2013 年 2 月)(於2020年6月更新)》。《指引信》指出,《指引信》不淩駕《上市規則》的規定,亦不取代合資格專業顧問的意見。若《指引信》與 《上市規則》存在衝突或有不一致的地方,概以《上市規則》為准。有關《上市規則》或《指引信》的詮釋,可以保密方式向上市科查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hkexcn-att.thomsonreuters.com/tr_10299_10631.pdf
來源:香港聯交所

 

7、2020年6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以部令第32號聯合發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
《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予以發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2019年6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佈的《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006/t20200624_1231938.html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8、2020年6月2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以部令第33號聯合發佈《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予以發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2019年6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佈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006/t20200624_1231939.html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9、2020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釋〔2020〕3號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定》(簡稱“《規定》”)
為進一步規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實際,制定《規定》。該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3812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10、2020年6月21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深證上〔2020〕543號發佈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的通知(簡稱“《指南》”)

為進一步優化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體系,減少規則層級、精簡規則數量、完善規則內容,不斷提升規則適應性,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指南》第1號至第11號,適用於本所主機板、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本次業務辦理指南施行前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的其他規定與本次發佈的指南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次發佈的為准。同時,廢止《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直通車業務指引》等17件制度檔、《上市公司配股業務指南》等17件業務辦理指南。該通知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00621_578699.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11.2020年6月2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員警法》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自2020年6月2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2a45f544fcfb49a39fb8d0824ec5e9c7.shtml
來源:中國人大網 

 

12.2020年6月2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1987年9月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14a5f4f6452a420a97ccf2d3217f6292.shtml 
來源:中國人大網

 

 13.2020年6月2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發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於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為了規範政務處分,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促進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堅持道德操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制定本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06/2ce1931bad6d479192a0072ee67b9da9.shtml
來源:中國人大網 

 

14、2020年6月1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深證上〔2020〕541號發佈《關於做好創業板上市公司適用再融資簡易程式相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為充分發揮再融資簡易程式制度功能,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深圳證券交易所就創業板上市公司適用再融資簡易程式有關事項發佈《通知》,該通知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00619_578658.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15、2020年6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發〔2020〕47號發佈《關於明確科創板股票異常波動認定所涉基準指數有關事項的通知》
上證科創板50成份指數即時行情將於2020年7月23日發佈。為明確科創板股票異常波動認定有關事項,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ib/trading/c/5130644.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16、2020年6月19日,財政部以財會〔2020〕10號發佈關於印發《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租金減讓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簡稱“《規定》”)
為配合國務院及相關部門關於推動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租金減免政策的落實,簡化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租金減讓的會計處理,減輕企業負擔,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等,財政部制定了《規定》,並予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6/t20200624_3538070.htm
來源:財政部

 

17、2020年6月18日,財政部以財預〔2020〕61號發佈《關於修訂2020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通知》(簡稱“《通知》”)
根據抗疫特別國債資金管理有關文件的規定,財政部修訂《2020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該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yss.mof.gov.cn/zhengceguizhang/202006/t20200622_3536929.htm
來源:財政部

 

18、2020年6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0〕16號發佈《關於支援出口產品轉內銷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在鼓勵企業拓展國際市場的同時,支援適銷對路的出口產品開拓國內市場,著力幫扶外貿企業渡過難關,促進外貿基本穩定,經國務院同意,提出並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6/22/content_5521078.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19、2020年6月15日,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等五部門以局令第53號聯合發佈關於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的決定
為了適應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需要,工業和資訊化部等有關部門決定對《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作出修改。該決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3757018/c7981973/content.html
來源:工業和資訊化部

 

20、2020年6月15日,中國銀保監會以會令(2020年第8號)發佈《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處罰辦法》(簡稱“《辦法》”)
為規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行為,維護銀行業保險業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相關法律,中國銀保監會制定發佈《辦法》,該辦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中國銀監會行政處罰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8號)、《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式規定》(中國保監會令2017年第1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11627&itemId=928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21、2020年6月15日,財政部以財會〔2020〕9號發佈關於印發《<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簡稱“《解釋》”)
為了進一步明確民間非營利組織有關經濟業務或事項的會計處理,提高會計資訊品質,根據《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財會〔2004〕7號)的規定,財政部制定了《解釋》,並予印發。《解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6/t20200618_3534984.htm
來源:財政部

  

22、2020年6月12日,中國銀保監會以銀保監發〔2020〕24號發佈關於修訂《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問題解答第1號:償付能力監管等效框架協議過渡期內的香港地區再保險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因數》的通知
2019年6月,中國銀保監會發佈《中國銀保監會關於修訂〈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問題解答第1號:償付能力監管等效框架協議過渡期內的香港地區再保險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因數〉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30號,以下簡稱《問題解答》),明確了內地直接保險公司向香港地區合格再保險機構分出再保險業務時,應適用的償付能力評估信用風險因數方案。中國銀保監會對《問題解答》第7條中有關因數方案的適用期限等進行修訂,並予以發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10839&itemId=925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23、2020年6月11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以銀保監辦發〔2020〕54號發佈《關於湖北省保險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搆免繳2020年度保險保障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為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支援湖北省經濟社會發展,經研究,下列兩類保險機構免繳2020年度保險保障基金:(一)註冊地在湖北省的保險法人機構;(二)註冊地不在湖北省的保險法人機構在湖北省設立的分支機搆。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10938&itemId=925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24、2020年6月11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中共中央辦公廳機要局等六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國家電子政務標準體系建設指南》的通知
為加強電子政務領域標準化頂層設計,推動電子政務標準體系建設,支撐電子政務實施應用,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中共中央辦公廳機要局等六部門將《國家電子政務標準體系建設指南》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ac.gov.cn/2020-06/20/c_1594216799185647.htm
來源:中國網信網 

 

25、2020年6月10日,財政部、體育總局以財教〔2020〕69號聯合發佈關於印發《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體育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為規範和加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體育事業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有關規定,財政部、體育總局聯合制定了《辦法》,並予以印發。《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體育事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3〕481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jkw.mof.gov.cn/zhengcefabu/202006/t20200618_3534765.htm
來源:財政部

 

26、2020年6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0〕14號發佈《關於印發公共文化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簡稱“《方案》”)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國務院辦公廳就公共文化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發佈《方案》。該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6/23/content_5521313.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7、2020年6月2日,財政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以財資環〔2020〕36號聯合發佈關於印發《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範中央財政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財政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制定了《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現予印發。《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財政部 國家林業 局關於印發〈森林防火專案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07〕 70 號)、《財政部 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中央財政林業科技推 廣示範資金績效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農〔2011〕3 號)、《財政部 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的通知》(財農〔2016〕196 號)、《財政部 國家林業局關於 印發〈林業改革發展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 農〔2016〕197 號)、《財政部 林草局關於〈林業生態保護恢 複資金管理辦法〉〈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 (財農〔2019〕39 號)同時廢止。此前財政部、原國家林業局 發佈的關於林業改革發展的相關檔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為准。
具體內容詳見:
http://zyhj.mof.gov.cn/zcfb/202006/t20200622_3536734.htm
來源:財政部

 

28、2020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發〔2020〕18號發佈印發《關於建立和管理司法網路詢價平臺名單庫的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為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若干問題的規定》,科學建立和管理全國性司法網路詢價平臺名單庫,確保人民法院司法網路詢價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辦法》。該辦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3741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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