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0-10-09

類別: 法律速遞 2020.10.09

法律法規:

1.2020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發〔2020〕36號發佈《關於調整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所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的通知》
2020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調整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所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的通知》。為適應民商事審判工作發展的需要,促進矛盾糾紛化解重心下移,最高人民法院發佈調整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所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的通知。該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6029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2.2020年9月30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藥監局以公告2020年第39號聯合發佈《關於發佈第二批適用增值稅政策的抗癌藥品和罕見病藥品清單的公告》
2020年9月30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藥監局聯合發佈《關於發佈第二批適用增值稅政策的抗癌藥品和罕見病藥品清單的公告》。為鼓勵製藥產業發展,降低患者用藥成本,自2020年10月1日起,該公告附件1中的抗癌藥品和罕見病藥品,按照《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抗癌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47號)、《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藥監局關於罕見病藥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4號)規定執行相關增值稅政策。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57157/content.html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3.2020年9月30日,香港聯交所發佈因應有關首次公開招股及上市發行人的一般豁免及原則編納成規以及《上市規則》非主要修訂而修改及撤回的指引信/ 常問問題及上市決策
2020年9月30日,香港聯交所發佈因應有關首次公開招股及上市發行人的一般豁免及原則編納成規以及《上市規則》非主要修訂而修改及撤回的指引信/ 常問問題及上市決策。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sc.hkex.com.hk/TuniS/www.hkex.com.hk/Listing/Rules-and-Guidance/Whats-New?sc_lang=zh-CN
來源:香港聯交所

 

4.2020年9月29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以公告2020年第40號聯合發佈《關於明確無償轉讓股票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2020年9月29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明確無償轉讓股票等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該公告自發佈之日起執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57154/content.html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5.2020年9月28日,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十三部門以稅總發〔2020〕48號聯合發佈《關於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0年9月28日,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十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認真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要求,經國務院同意,十三部門就進一步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持續提升為市場主體服務水準、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稅收營商環境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57079/content.html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6.2020年9月27日,財政部以財法〔2020〕12號發佈《關於做好修訂後的預算法實施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0年9月27日,財政部發佈《關於做好修訂後的預算法實施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2020年8月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第729號,公佈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公佈,對於規範政府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建立健全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具有重要意義。為了做好條例貫徹實施工作,財政部將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tfs.mof.gov.cn/zhengcefabu/202009/t20200930_3598436.htm
來源:財政部

  

7.2020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釋〔2020〕11號發佈《關於審理涉船員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簡稱“《規定》”)
2020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審理涉船員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為正確審理涉船員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發佈《規定》。該規定已於2020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03次會議通過,並予公佈,自2020年9月29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5985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8.2020年9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以發改能源規〔2020〕1479號發佈《關於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準 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0年9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準 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的意見》。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加快推廣北京、上海等地區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進一步壓減辦電時間、簡化辦電流程、降低辦電成本、提高供電可靠性,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準,持續改善用電營商環境,經國務院同意,兩部門聯合提出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009/t20200925_1239593.html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9.2020年9月25日,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以會令第176號聯合發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簡稱“《辦法》”)
2020年9月25日,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為規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 機構投資者在境內證券期貨市場的投資行為,促進證券期貨 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三部門制定《辦法》。《辦法》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2006 年 8 月 24 日中國證監會、人民銀行、外匯局公佈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和 2013 年 3 月 1 日中國證監會公佈的《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 投資試點辦法》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9/t20200925_383650.htm
來源:中國證監會

 

10.2020年9月25日,中國證監會以公告〔2020〕63號發佈《關於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簡稱“《規定》”)
2020年9月25日,中國證監會以公告〔2020〕63號發佈《關於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為落實《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6號),就有關問題發佈《規定》。該規定自 2020 年11月1日起施行。2008 年 10 月 17 日公佈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督察員指導意見》(證 監會公告〔2008〕40 號)、2011 年 5 月 4 日公佈的《合格境 外機構投資者參與股指期貨交易指引》(證監會公告〔2011〕 12 號)、2012 年 7 月 27 日公佈的《關於實施〈合格境外機 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證監 會公告〔2012〕17 號)、2013 年 3 月 1 日公佈的《關於實施〈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的規 定》(證監會公告〔2013〕14 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9/t20200925_383651.htm
來源:中國證監會

 

11.2020年9月2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發〔2020〕70號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自願資訊披露》的通知
2020年9月2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自願資訊披露》的通知。為了鼓勵和規範科創板上市公司開展自願資訊披露,提高自願資訊披露的有效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有關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自願資訊披露》,並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ib/listing/c/5225391.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12.2020年9月2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函〔2020〕2148號發佈《關於科創板存托憑證納入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實施範圍的通知》 (簡稱“《通知》”)
2020年9月2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科創板存托憑證納入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實施範圍的通知》。為有效發揮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功能,防範交易異常風險和結算風險,維護市場交易結算秩序,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業務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業務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就科創板存托憑證涉及資金前端控制的相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slkcbbsdzczywznylc/jyglywznylc/jyglgztz/c/c_20200925_5225580.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13.2020年9月2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函〔2020〕2149號發佈《關於科創板存托憑證特別標識相關事項的通知》
2020年9月2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科創板存托憑證特別標識相關事項的通知》。為便利投資者查看證券資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對在科創板上市交易的存托憑證作出特別標識,科創板存托憑證的特別標識為“D”。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slkcbbsdzczywznylc/jyglywznylc/jyglgztz/c/c_20200925_5225581.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14.2020年9月25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發佈關於印發《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香港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機構執業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0年9月25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發佈關於印發《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香港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機構執業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香港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機構執業備案管理辦法》已經前海管理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該辦法自2020年10月 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具體內容詳見:
http://qh.sz.gov.cn/sygnan/xxgk/xxgkml/zcfg/gfxwj/content/post_8137661.html
來源: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5.2020年9月25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發佈關於印發《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香港工程建設領域專業人士執業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0年9月25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發佈關於印發《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香港工程建設領域專業人士執業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香港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機構執業備案管理辦法》已經前海管理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該辦法自2020年10月 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具體內容詳見:
http://qh.sz.gov.cn/sygnan/xxgk/xxgkml/zcfg/gfxwj/content/post_8137885.html
來源: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6.2020年9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0〕35號發佈《關於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
2020年9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為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經國務院同意,就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提出《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9/29/content_5548125.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17.2020年9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以發改辦法規〔2020〕727號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過程中企業經營資質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0年9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過程中企業經營資質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為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要求,深化招標投標領域“放管服”改革,推進“證照分離”改革,依法保障企業經營自主權,破除招標投標領域各種隱性壁壘和不合理門檻,維護公平競爭的招標投標營商環境,兩部門就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過程中企業經營資質資格審查有關要求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9/t20200928_1239758.html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18.2020年9月22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以匯發〔2020〕16號發佈關於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的通知(簡稱“《細則》”)
2020年9月22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關於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的通知。為規範申報主體通過境內銀行進行的涉外收付款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國家外匯管理局修訂了《細則》,並予以印發。《細則》自發佈之日起施行。《國家外匯管理 局關於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的通 知》(匯發〔2015〕27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afe.gov.cn/safe/2020/0927/17230.html
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

 

19.2020年9月22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以匯綜發〔2020〕73號發佈《關於清理整合部分外匯帳戶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0年9月22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發佈《關於清理整合部分外匯帳戶的通知》。為進一步深化外匯管理改革,簡化相關業務操作流程,便利銀行、企業等市場主體真實合規辦理外匯業務,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對部分外匯帳戶進行清理整合,進一步減少帳戶種類。並就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afe.gov.cn/safe/2020/0925/17213.html
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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