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0-11-20

類別: 法律速遞 2020.11.20

法律法規:
1、2020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網路購物合同糾紛案件特點和趨勢(2017.1-2020.6)》
2020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網路購物合同糾紛案件特點和趨勢(2017.1-2020.6)》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7317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2、2020年11月18日,教育部發佈關於取消《在港澳地區學習證明》《大陸居民在臺灣地區學習證明》的通知
2020年11月18日,教育部發佈關於取消《在港澳地區學習證明》《大陸居民在臺灣地區學習證明》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在港澳臺學習人員辦事程式,便利在港澳臺學習人員在內地(大陸)工作和生活,教育部決定取消《在港澳地區學習證明》《大陸居民在臺灣地區學習證明》,並予以公告。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4/A20/202011/t20201118_500550.html 
來源:教育部

3、2020年11月1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政策問答(第二期)》
2020年11月1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政策問答(第二期)》。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afe.gov.cn/safe/2020/1116/17594.html 
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 

4、202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釋〔2020〕12號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202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智慧財產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已於2020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1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0年11月18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7224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5、2020年11月16日,海關總署以公告2020年第118號發佈關於《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修訂內容(第六、七期)的公告
2020年11月16日,海關總署以公告2020年第118號發佈關於《進出口稅則商品及品目注釋》修訂內容(第六、七期)的公告。近期,世界海關組織協調制度委員會對《協調制度注釋》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為此,中國海關對《稅則注釋》相關內容同步進行修訂,並予以發佈。修訂內容自2020年12月1日起執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372270/index.html
來源:海關總署 

6、202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發〔2020〕42號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保護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保護的意見》。為切實加強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的著作權保護,充分發揮著作權審判對文化建設的規範、引導、促進和保障作用,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和國際競爭力,服務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際,最高人民法院就進一步加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保護,提出並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7222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7、2020年11月14日,國務院以國函〔2020〕155號發佈《關於上海市浦東新區開展“一業一證”改革試點大幅降低行業准入成本總體方案的批復》
2020年11月14日,國務院發佈《關於上海市浦東新區開展“一業一證”改革試點大幅降低行業准入成本總體方案的批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同意在上海市浦東新區開展“一業一證”改革試點,試點期為自批復之日起至2022年底。原則同意《上海市浦東新區開展“一業一證”改革試點大幅降低行業准入成本總體方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1/19/content_5562629.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8、2020年10月14日,財政部以財金〔2020〕92號發佈關於印發《規範產權交易機構開展金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簡稱“《規定》”)
2020年10月14日,財政部發佈關於印發《規範產權交易機構開展金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精神,切實加強國有金融資產流轉管理,進一步規範金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行為,財政部制定了《規定》,並予以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jrs.mof.gov.cn/zhengcefabu/cqgl/202011/t20201118_3625343.htm
來源:財政部 

9、2020年11月12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函〔2020〕107號發佈《關於同意建立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2020年1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同意建立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國務院同意建立由市場監管總局牽頭的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為進一步加強對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更好地研究解決維護競爭秩序重大問題,經國務院同意,建立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1/19/content_5562624.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10、2020年11月12日,中國銀保監會以銀保監發〔2020〕54號發佈《關於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0年11月12日,中國銀保監會發佈《關於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為規範保險資金直接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行為,加大保險資金對各類企業的股權融資支持力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中國銀保監會就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有關事項發佈《通知》。《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保監發〔2010〕79號)、《關於保險資金投資股權和不動產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2〕59號)、《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保監發〔2012〕93號)關於保險資金直接股權投資行業範圍的條款,自《通知》發佈之日起停止執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42106&itemId=926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11、2020年11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函〔2020〕104號發佈《關於同意建立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試點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2020年11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同意建立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試點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國務院同意建立由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牽頭的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試點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意見》精神,加強部門協調配合,穩妥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經國務院同意,建立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試點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1/16/content_5561870.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12、2020年11月9日,中國證監會以公告〔2020〕67號發佈《第四批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申報工作指引》
2020年11月9日,中國證監會以公告〔2020〕67號發佈《第四批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申報工作指引》。《第四批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申報工作指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11/t20201113_386214.htm 
來源:中國證監會

13、2020年11月5日,商務部、海關總署以公告2020年第54號聯合發佈《關於調整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的公告》(簡稱“《公告》”)
2020年11月5日,商務部、海關總署以公告2020年第54號聯合發佈《關於調整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的公告》。為落實國務院決定,支持加工貿易穩定發展,商務部和海關總署對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進行調整,並將有關事項發佈《公告》。該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執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2011/20201103015545.shtml
來源:商務部

14、2020年11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0〕44號發佈《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
2020年11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各地區各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採取有力舉措防止耕地“非糧化”,切實穩定糧食生產,牢牢守住國家糧食安全的生命線。經國務院同意,提出並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1/17/content_5562053.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15、2020年11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以國辦函〔2020〕102號聯合發佈《關於同意建立全國徵兵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2020年11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聯合發佈《關於同意建立全國徵兵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國務院、中央軍委同意建立全國徵兵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為進一步加強對徵兵工作的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經國務院、中央軍委同意,建立全國徵兵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1/16/content_5561866.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16、2020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印發刑事案件涉扶貧領域財物依法快速返還典型案例的通知》
2020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印發刑事案件涉扶貧領域財物依法快速返還典型案例的通知》。為切實發揮典型案例示範、引領和指導作用,確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刑事案件涉扶貧領域財物依法快速返還的若干規定》得到全面準確適用,進一步提高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打好精准脫貧攻堅戰的能力水準和工作成效,最高人民檢察院擇優選編了三件涉扶貧領域財物依法快速返還典型案例,並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011/t20201113_484733.shtml#2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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