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1-02-26

類別: 法律速遞 2021.02.26

法律法規:

1.2021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發〔2021〕8號發佈印發《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2021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印發《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加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促進資源合理高效利用,推動長江流域綠色發展,結合人民法院工作實際,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實施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788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2.2021年2月24日,海關總署以公告2021年第16號發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實施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1年2月24日,海關總署以公告2021年第16號發佈《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實施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45號)於2020年12月21日發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556098/index.html
來源:海關總署 

3.2021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公益訴訟檢察服務鄉村振興助力脫貧攻堅典型案例
2021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公益訴訟檢察服務鄉村振興助力脫貧攻堅典型案例。全國檢察機關聚焦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食用農產品安全保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耕地保護、精准識貧扶貧等領域的突出問題,積極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發佈了15件涉農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102/t20210224_509788.shtml#3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4.2021年2月22日,國家檔案局、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以檔辦發〔2021〕1號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擴大增值稅電子發票電子化報銷、入帳、歸檔試點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1年2月22日,國家檔案局、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擴大增值稅電子發票電子化報銷、入帳、歸檔試點工作的通知》。為貫徹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稅務總局等十三部門關於推進納稅便利化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增值稅電子發票應用和推廣實施工作,降低企業交易成本,推進“六保”“六穩”工作,助力國家數字經濟發展,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在前兩批試點的基礎上,國家檔案局會同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擬再選定一批單位開展增值稅電子發票電子化報銷、入帳、歸檔試點工作,形成示範效應,進一步完善數字經濟發展所需的制度和標準規範,並將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61674/content.html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5.2021年2月21日,生態環境部以環執法〔2021〕20號發佈關於印發《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著裝管理規定》的通知(簡稱“《規定》”)
2021年2月21日,生態環境部發佈關於印發《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著裝管理規定》的通知。為規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人員著裝,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生態環境部制定了《規定》,並予以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102/t20210223_822110.html
來源:生態環境部 

6.2021年2月19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以銀保監辦發〔2021〕24號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1年2月19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為推動商業銀行有效實施《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範互聯網貸款業務行為,促進業務健康發展,經銀保監會同意,並就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67445&itemId=926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7.202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行政檢察公開聽證典型案例
202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行政檢察公開聽證典型案例。2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3件行政檢察公開聽證典型案例,為各級檢察機關行政檢察部門加強公開聽證工作、規範辦案提供指引。此次發佈的典型案例分別是遼寧白某龍與某縣人民政府土地登記申請監督案、浙江黃某陽等人與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土地登記申請監督案、廣西漆某違法建設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102/t20210218_509145.shtml#1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8.2021年2月1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發〔2021〕16號發佈關於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章程(2021年修訂)》的通知
2021年2月1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章程(2021年修訂)》的通知。為進一步加強党的建設,上海證券交易所對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上海證券交易所章程》第四條進行了相應修改。修改後的《章程》已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予以全文重新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2020年5月28日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章程(2020年修訂)》(上證發〔2020〕41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organization/c/c_20210210_5322910.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9.2021年2月1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函〔2021〕322號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南第1號——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承銷備案》的通知
2021年2月1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南第1號——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承銷備案》的通知。為方便科創板上市公司與主承銷商做好證券發行與承銷備案工作,推動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順利開展,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承銷實施細則》等相關業務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南第1號——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承銷備案》,並予以發佈,並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slkcbbsdzczywznylc/fxcxywzn/fxcxywznsup/c/c_20210210_5322603.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10.2021年2月1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函〔2021〕323號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南第2號——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上市業務辦理》的通知
2021年2月1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南第2號——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上市業務辦理》的通知。為便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辦理向原股東配售股份、向不特定物件募集股份、向不特定物件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證券發行與上市業務,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及本所業務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南第2號——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與上市業務辦理》,並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實施。該指南同時適用於本所主機板和科創板上市公司。2018年12月18日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業務辦理指南(2018年修訂)》(上證函〔2018〕1493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zbywznylc/fxcxywzn/c/c_20210210_5322842.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11.2021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依法嚴懲涉新冠疫苗犯罪典型案例
2021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依法嚴懲涉新冠疫苗犯罪典型案例。隨著新冠疫苗接種工作在全國展開,依法嚴懲涉疫犯罪,維護防疫秩序的任務更加艱巨。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各級檢察機關提高站位,繼續發揮介入偵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訴的職能作用,堅決遏制各種涉疫苗的犯罪活動,為全國的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為充分履行檢察職能,依法嚴懲新型涉疫犯罪,最高人民檢察院編發涉新冠疫苗犯罪典型案例4件,供辦案中參考。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102/t20210210_509077.shtml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12.2021年2月10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辦公室發佈關於印發《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2021年2月10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辦公室發佈關於印發《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強化地理標誌保護,深化地理標誌管理改革,推進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推動地理標誌高水準保護、高標準管理、高品質發展,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辦公室制定《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並予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2/19/art_75_156784.html
來源:國家智慧財產權局 

13.2021年2月10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現行有效外匯管理主要法規目錄(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2月10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現行有效外匯管理主要法規目錄(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afe.gov.cn/safe/2021/0210/18260.html
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 

14.2021年2月9日,香港聯交所發佈《有關審閱上市發行人已刊發的公告及公告刊發前交易安排事宜的處理常規及程式指引》
2021年2月9日,香港聯交所發佈《有關審閱上市發行人已刊發的公告及公告刊發前交易安排事宜的處理常規及程式指引》,該指引旨在協助上市發行人瞭解聯交所如何透過審閱上市發行人已刊發的 告監察上市發行人履行《上市規則》的情況,同時亦就《上市規則》中有關公告中披露交易安排事宜的規定提供指引。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Listing/Rules-and-Guidance/Other-Resources/Listed-Issuers/Practices-and-Procedures-for-Handling-Listing-related-Matters/ai_postvet_c.pdf?la=zh-CN
來源:香港聯交所 

15.2021年2月9日,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等七部門以國信辦發文〔2021〕3號聯合發佈《關於加強網路直播規範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2021年2月9日,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等七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加強網路直播規範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為進一步加強網路直播行業的規範管理,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等七部委聯合發佈《關於加強網路直播規範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並予以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ac.gov.cn/2021-02/09/c_1614442843753738.htm
來源:國家網信辦 

16.2021年2月8日,中國銀保監會發佈《銀行保險機構聲譽風險管理辦法(試行)》
2021年2月8日,中國銀保監會發佈《銀行保險機構聲譽風險管理辦法(試行)》。《銀行保險機構聲譽風險管理辦法(試行)》已於2021年1月6日經中國銀保監會2021年第1次委務會議通過,並予以印發。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09〕82號)和《保險公司聲譽風險管理指引》(保監發〔2014〕15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67210&itemId=926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17.2021年2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以公告2021年第2號發佈《關於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簡稱“《公告》”)
2021年2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以公告2021年第2號發佈《關於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為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制度,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就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事項發佈《公告》。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61493/content.html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18.2021年2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基礎規〔2021〕197號發佈關於印發《鐵路專案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2021年2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印發《鐵路專案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引導帶動作用,按照客貨並重、新建改擴建並舉的原則,積極支援“十四五”鐵路專案建設,加強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國家發展改革委對《中西部地區鐵路專案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修訂版)》(發改基礎規〔2020〕1079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鐵路專案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暫行辦法》,並予以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102/t20210222_1267564.html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19.2021年2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1〕5號發佈關於貫徹實施《政府督查工作條例》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
2021年2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政府督查工作條例》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2020年12月26日,國務院公佈了《政府督查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為貫徹實施好條例,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政府督查工作,經國務院同意,並就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2/10/content_5586683.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0.2021年2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第二十六批指導性案例
2021年2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第二十六批指導性案例。第二十六批指導性案例共包含五個案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h/202102/t20210208_508826.shtml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21.2021年2月7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辦公室以國知辦函規字〔2021〕121號發佈關於印發《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與國際專利分類參照關係表(2021)(試行)》的通知
2021年2月7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辦公室發佈關於印發《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與國際專利分類參照關係表(2021)(試行)》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做好戰略性新興產業專利活動的統計分析和動向監測,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編制《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與國際專利分類參照關係表(2021)(試行)》,並予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2/10/art_75_156716.html
來源:國家智慧財產權局 

22.2021年2月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深證上〔2021〕179號發佈《關於可轉換公司債券程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1年2月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可轉換公司債券程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為加強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程式化交易管理,維護可轉債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依據《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辦法》等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等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就可轉債程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發佈《通知》。該通知自2021年3月29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10205_584695.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23.2021年2月5日,香港聯交所發佈來港作第二上市一般指引
2021年2月5日,香港聯交所發佈來港作第二上市一般指引,若海外發行人在另一家證券交易所主要上市;及其大部分證券在香港以外地方買賣,可申請在香港聯交所主機板作「第二」上市。第二上市所須遵守的聯交所規定較香港聯交所主要上市寛松,該等發行人大致還是受其主要上市所在司法權區的規定及機關規管。第二上市在其他海外交易所亦很普遍,像澳洲證券交易所及新加坡交易所有限公司等。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sc.hkex.com.hk/TuniS/www.hkex.com.hk/Listing/Rules-and-Guidance/Listing-of-Overseas-Companies/Secondary-Listings-in-Hong-Kong?sc_lang=zh-CN
來源:香港聯交所 

24.2021年2月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函〔2021〕266號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業務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的通知
2021年2月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業務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的通知。為規範證券投資基金的開發、發行、上市等工作程式,明確各市場參與機構職責,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指數基金開發》等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基金業務辦事指南(2020年版)》進行了修訂,並更名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業務指南第1號——業務辦理”,並予以發佈,自發佈之日起實施。2020年2月19日發佈的《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基金增加擴位證券簡稱相關事項的通知》(上證函〔2020〕268號)和2020年4月30日發佈的《基金業務辦事指南(2020年版)》(上證函〔2020〕929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jjznlc/c/c_20210205_5318343.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25.2021年2月4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深證會〔2021〕131號發佈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的通知
2021年2月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的通知。2020年會員大會審議通過的《深圳證券交易所章程》已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並予以發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10208_584724.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26.2021年2月4日,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三部門以公告2021年第3號發佈《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有關銜接事項的公告》(簡稱“《公告》”)
2021年2月4日,財政部、稅務總局、民政部三部門以公告2021年第3號發佈《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有關銜接事項的公告》。為鼓勵社會公益性捐贈,做好《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號)與相關文件的銜接工作,並考慮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三部門就有關事項發佈《公告》。該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102/t20210207_3655869.htm
來源:財政部 

27.2021年2月3日,財政部辦公廳以財辦監〔2021〕7號發佈關於印發《加強資產評估行業聯合監管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年2月3日,財政部辦公廳發佈關於印發《加強資產評估行業聯合監管若干措施》的通知。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圍繞加強財會監督工作,使行政監管和行業自律有機融合、協同推進,把資產評估行業監管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治理效能,促進資產評估行業持續健康發展,財政部監督評價局、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制定了《加強資產評估行業聯合監管若干措施》,並予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jdjc.mof.gov.cn/jianchagonggao/202102/t20210219_3658904.htm
來源:財政部 

28.2021年2月3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以匯發〔2021〕12號發佈《關於廢止和宣佈失效7件外匯管理規範性檔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1年2月3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關於廢止和宣佈失效7件外匯管理規範性檔的通知》。為推進外匯管理“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國家外匯管理局對有關規範性檔進行了清理。並就部分外匯管理規範性檔效力發佈《通知》。該通知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afe.gov.cn/safe/2021/0210/18259.html
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 

29.2021年2月2日,國務院以國發〔2021〕4號發佈《關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
2021年2月2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的經濟體系,國務院提出並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2/22/content_5588274.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30.2021年1月28日,財政部以財預〔2021〕6 號發佈《關於委託協力廠商機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
2021年1月28日,財政部發佈《關於委託協力廠商機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的指導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以及政府採購管理、政府購買服務管理有關規定,財政部提出並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yss.mof.gov.cn/zhengceguizhang/202102/t20210204_3654609.htm
來源:財政部 

31.2021年1月28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完善銀行保險機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
2021年1月28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完善銀行保險機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為健全績效薪酬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薪酬在銀行保險機構經營管理中的導向作用,銀保監會研究制定了《關於建立完善銀行保險機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的指導意見》,並予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65240&itemId=926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32.2021年1月2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以國令第737號發佈《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2021年1月2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以國令第737號發佈《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已經2020年12月21日國務院第119次常務會議通過,並予公佈,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1998年7月13日國務院發佈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2/10/content_5586632.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33.2021年1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1〕3號印發《關於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1年1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關於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國務院同意,並予以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2/09/content_5586278.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34.2021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2021〕21號發佈印發《關於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2021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印發《關於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的工作要求,正確貫徹實施民法典,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在國家治理、社會治理中的規則引領和價值導向作用,進一步增強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權威性,努力實現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價值目標,努力追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價值取向,努力踐行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價值準則,結合審判工作實際,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並發佈《意見》。該意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721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35.2021年1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以國令第735號發佈《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
2021年1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以國令第735號發佈《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已經2020年12月9日國務院第117次常務會議通過,並予公佈,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2/19/content_5587668.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36.2021年1月14日,財政部以財預〔2021〕5號發佈關於印發《地方政府債券資訊公開平臺管理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1年1月14日,財政部發佈關於印發《地方政府債券資訊公開平臺管理辦法》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地方政府債務資訊公開的要求,規範地方政府債券資訊公開平臺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及專案配套融資工作的通知》和《地方政府債務資訊公開辦法(試行)》(財預〔2018〕209號)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財政部制定了《辦法》,並予以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yss.mof.gov.cn/zhengceguizhang/202102/t20210209_3656874.htm
來源:財政部 

37.2020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文物局以財教〔2020〕244號聯合發佈《關於加強國家文物保護資金管理的意見》
2020年12月31日,財政部、國家文物局聯合發佈《關於加強國家文物保護資金管理的意見》。為進一步加強國家文物保護資金管理,財政部、國家文物局就有關問題提出並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jkw.mof.gov.cn/zhengcefabu/202102/t20210209_3657084.htm
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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