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1-08-27

類別: 法律速遞 2021.08.27

法律法規:

1.2021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第二批)》
2021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第二批)》。《案例》包括案例1.勞動者拒絕違法超時加班安排,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案例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放棄加班費協定,能否主張加班費;案例3.用人單位未按規章制度履行加班審批手續,能否認定勞動者加班事實;案例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實行包薪制,是否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費;案例5.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增加工作任務,勞動者是否有權拒絕;案例6.處理加班費爭議,如何分配舉證責任;案例7.勞動者超時加班發生工傷,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單位是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案例8.用人單位以規章制度形式否認勞動者加班事實是否有效;案例9.勞動者在離職檔上簽字確認加班費已結清,是否有權請求支付欠付的加班費;案例10.加班費的仲裁時效應當如何認定。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31915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2.2021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簡稱“《規則》”)
2021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為了保障和規範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行政訴訟監督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人民檢察院工作實際,制定發佈《規則》。該規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試行)》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h/202108/t20210825_527624.shtml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3.2021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全國檢察機關行政訴訟監督典型案例
2021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以“深化行政檢察監督 促進案結事了政和”為主題的新聞發佈會,發佈全國檢察機關行政訴訟監督典型案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h/202108/t20210825_527658.shtml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4.2021年8月24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以公告2021年第27號聯合發佈《關於繼續執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優惠政策的公告》(簡稱“《公告》”)
2021年8月24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繼續執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優惠政策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已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20年8月11日通過,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為貫徹落實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兩部門就稅法施行後繼續執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優惠政策發佈《公告》。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108/t20210825_3747862.htm
來源:財政部 

5.2021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以法辦〔2021〕313號聯合發佈《關於建立“總對總”證券期貨糾紛線上訴調對接機制的通知》
2021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聯合發佈《關於建立“總對總”證券期貨糾紛線上訴調對接機制的通知》。為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建立共建共治共用社會治理格局的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落實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法〔2018〕305號)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建立“總對總”線上訴調對接機制,全面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工作。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1839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6.202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一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
202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一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21年8月20日通過,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8/a8c4e3672c74491a80b53a172bb753fe.shtml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7.202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二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
202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二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21年8月20日通過,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8/c5439b50d1614851aeaee97dde63b863.shtml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8.202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三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202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三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21年8月20日通過,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8/e313d912b03b420d9e9e22b5565d3b9c.shtml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9.202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四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202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四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21年8月20日通過,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8/d954d9fa0af7458aa862182dc50a0d63.shtml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0.202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五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202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五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21年8月20日修訂通過,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8/b5cf654f5b2c47b4b01f07eaead14ea8.shtml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1.202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六號發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
2021年8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九十六號發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21年8月20日通過,該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108/58ed2b3717ae44d6b938883cbdae9f6f.shtml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12.2021年8月2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函〔2021〕1436號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定轉讓業務辦理指南(2021年修訂)》的通知
2021年8月2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定轉讓業務辦理指南(2021年修訂)》的通知。為進一步明確上市公司股份協定轉讓業務辦理流程,精簡業務辦理材料,提升服務水準,上海證券交易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定轉讓業務辦理指南》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違約處置協定轉讓業務辦理指南》進行了修訂,並將兩項指南合併,形成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定轉讓業務辦理指南(2021年修訂)》。該指南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2020年5月8日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定轉讓業務辦理指南》《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違約處置協定轉讓業務辦理指南》(上證函〔2020〕974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xyzr/c/c_20210820_5550539.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13.2021年8月2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函〔2021〕1437號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業務指南第2號——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的通知
2021年8月2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業務指南第2號——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的通知。為了便利市場主體更好地查詢和使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業務的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進一步明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對投資者的風險揭示要求,優化風險揭示書簽署機制,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業務指南第2號——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並予發佈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hyznlc/c/c_20210820_5550538.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14.2021年8月18日,財政部以財預〔2021〕101號發佈關於印發《中央部門專案支出核心績效目標和指標設置及取值指引(試行)》的通知
2021年8月18日,財政部發佈關於印發《中央部門專案支出核心績效目標和指標設置及取值指引(試行)》的通知。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精神,強化工作指導,提高績效目標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標準化水準,進一步推動預算績效管理提質增效,財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央部門專案支出核心績效目標和指標設置及取值指引(試行)》,並予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yss.mof.gov.cn/zhuantilanmu/ysjxgl/202108/t20210825_3747817.htm
來源:財政部       

15.2021年8月18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2021年第13號(總第60號)發佈《關於批准發佈4項深圳市地方標準的公告》
2021年8月18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批准發佈4項深圳市地方標準的公告》。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准發佈《智慧停車 智慧標誌設置規範》《智慧停車 大資料資訊標準化處理與應用規範》《醫療衛生機構衛生間建設與管理指南》《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規範》4項深圳市地方標準,並予以公告。
具體內容詳見: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9077499.html
來源: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16.2021年8月17日,商務部發佈《關於加強“十四五”時期商務領域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
2021年8月17日,商務部發佈《關於加強“十四五”時期商務領域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為進一步加強“十四五”商務領域標準化工作,商務部提出並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d/202108/20210803190380.shtml
來源:商務部 

17.2021年8月16日,中國銀保監會以會令2021年第10號發佈《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簡稱“《辦法》”)
2021年8月16日,中國銀保監會以會令2021年第10號發佈《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為了加強和改進對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監督管理,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保險市場秩序,鼓勵財產保險公司創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國銀保監會制定發佈《辦法》,該辦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03640&itemId=928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18.2021年8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函〔2021〕78號發佈《關於同意建立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2021年8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同意建立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為進一步加強對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更好發揮個體工商戶在繁榮經濟、穩定就業、促進創新、方便群眾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經國務院同意,建立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8/24/content_5632933.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19.2021 年8月5日,財政部以財資〔2021〕116號發佈《關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後企業增資財務處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1年8月5日,財政部發佈《關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後企業增資財務處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為積極穩妥、規範有序做好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國務院關於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49號)、《企業財務通則》和其他有關規定,財政部就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後企業增資財務處理有關事項發佈《通知》。該通知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zcgls.mof.gov.cn/zhengcefabu/202108/t20210819_3746623.htm
來源:財政部 

20.2021年7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以國市監稽規〔2021〕4號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1年7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為了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推動社會共治,根據市場監管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兩部門聯合制定並發佈《辦法》。該辦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關於印發〈舉報制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犯罪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的通知》(財行〔2001〕175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財政部關於印發〈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食藥監稽〔2017〕67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xzzf.mof.gov.cn/zcfbyjd/202108/t20210825_3747860.htm
來源:財政部 

21.2021年7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以國市監稽規〔2021〕4號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1年7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為了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推動社會共治,根據市場監管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兩部門聯合制定發佈《辦法》。該辦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關於印發〈舉報制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犯罪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的通知》(財行〔2001〕175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財政部關於印發〈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食藥監稽〔2017〕67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xzzf.mof.gov.cn/zcfbyjd/202108/t20210825_3747860.htm
來源:財政部 

22.2021 年7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1〕29號發佈《關於加快農村寄遞物流體系建設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1年7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快農村寄遞物流體系建設的意見》。為加快農村寄遞物流體系建設,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提出並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8/20/content_5632311.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3.2021年7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司法部以人社部發〔2021〕59號聯合發佈《關於深化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2021年7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深化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隊伍建設,為公共法律服務事業改革發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撐,兩部門就深化公共法律服務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提出並發佈指導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108/t20210825_436022.html
來源:司法部 

24.2021年7月2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以國令第746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簡稱“《條例》”)
2021年7月2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以國令第746號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為了規範市場主體登記管理行為,推進法治化市場建設,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和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環境,國務院制定發佈《條例》。該條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8/24/content_5632964.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5.2021年7月7日,財政部、教育部以財教〔2021〕127號聯合發佈關於印發《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1年7月7日,財政部、教育部聯合發佈關於印發《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為規範和加強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教育部對《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並予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jkw.mof.gov.cn/zhengcefabu/202108/t20210813_3745233.htm
來源:財政部 

26.2021年6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2021年第109號發佈關於行業標準《裝配式內裝修技術標準》的公告
2021年6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關於行業標準《裝配式內裝修技術標準》的公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准《裝配式內裝修技術標準》為行業標準,編號為JGJ/T491-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8/t20210818_251212.html
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7.2021年6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2021年第110號發佈關於行業標準《鋼框架內填牆板結構技術標準》的公告
2021年6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關於行業標準《鋼框架內填牆板結構技術標準》的公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准《鋼框架內填牆板結構技術標準》為行業標準,編號為JGJ/T490-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8/t20210818_251213.html
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8.2021年6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2021年第113號發佈關於行業標準《建築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告
2021年6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關於行業標準《建築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准《建築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標準》為行業標準,編號為JGJ/T231-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原行業標準《建築施工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安全技術規程》(JGJ231-2010)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08/t20210818_251216.html
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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