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1-10-22

類別: 法律速遞 2021.10.22

法律法規:

1、2021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印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簡稱“《綱要》”)
2021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印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為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加快推動成渝地區形成有實力、有特色的雙城經濟圈,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印發《綱要》。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2021-10/21/content_5643875.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2021年10月20日,國家網信辦公佈最新版《互聯網新聞資訊稿源單位名單》
2021年10月20日,國家網信辦公佈最新版《互聯網新聞資訊稿源單位名單》。為適應網路傳播新形勢新變化新需求,進一步夯實網路傳播秩序管理基礎、豐富互聯網新聞資訊供給,依據《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國家網信辦公佈最新版《互聯網新聞資訊稿源單位名單》,2016版《互聯網新聞資訊稿源單位名單》同時作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ac.gov.cn/2021-10/20/c_1636326280912456.htm
來源:國家網信辦 

3、2021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1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見》。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切實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2021-10/19/content_5643674.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4、2021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2021〕247號發佈《關於加快推進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工作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
2021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2021〕247號發佈《關於加快推進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工作的指導意見》。為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重大部署,落實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要求,堅持強基導向,推動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工作向基層延伸,切實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最高人民法院依託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開展進鄉村、進社區、進網格工作發佈指導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2692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5、2021年10月1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以建房規〔2021〕3號發佈關於印發《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1年10月1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以建房規〔2021〕3號發佈關於印發《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為落實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改革要求,根據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制定了《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並進行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10/t20211018_251949.html
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6、2021年10月15日,中國證監會、司法部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1〕25號聯合發佈《關於依法開展證券期貨行業仲裁試點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1年10月15日,中國證監會、司法部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1〕25號聯合發佈《關於依法開展證券期貨行業仲裁試點的意見》。為認真貫徹落實《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完善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保障證券期貨行業健康發展,結合資本市場發展的實際需要,中國證監會、司法部聯合制定發佈《意見》,自2021年10月15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2110/t20211015_407096.html
來源:中國證監會 

7、2021年10月1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價格規〔2021〕1455號發佈關於印發《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1年10月1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價格規〔2021〕1455號發佈關於印發《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的通知。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加快深化電價改革,進一步提升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核定的科學性、合理性,經商國家能源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對2017年出臺的《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發改價格規〔2017〕2269號)作了修訂,形成了《辦法》,並進行印發。該辦法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 10 年。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110/t20211015_1299846.html?code=&state=123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8、2021年9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會令〔2021〕第5號聯合發佈《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簡稱“《規定》”)
2021年9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會令〔2021〕第5號聯合發佈《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規定(試行)》。為完善我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框架,明確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監管要求,加強宏觀審慎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和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相關要求,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規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12895&itemId=928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免責及版權申明
本法律快訊僅為傳遞法律資訊之目的,不作任何商業用途,並已注明內容來源。本所不對該等內容的真實、準確性負責,讀者如需瞭解詳情,可前往來源網站閱讀相關詳細資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