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1-11-26

類別: 法律速遞 2021.11.26

法律法規:

1.2021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簡稱“案例”)
2021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案例包括劉玄龍、張建君等十五人盜伐林木案;馬尕文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案;陳衛強、董偉師等盜掘古墓葬案等。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33324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2.2021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寄遞違禁品犯罪典型案例(簡稱“案例”)
2021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寄遞違禁品犯罪典型案例。案例包括郭某明等人販賣毒品案;唐某來販賣毒品案;段某喜非法持有毒品案等。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111/t20211125_536338.shtml#2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3.2021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法〔2021〕304號關於印發《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工作推進會會議紀要》的通知(簡稱“《紀要》”)
2021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法〔2021〕304號關於印發《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工作推進會會議紀要》的通知。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正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正確審理涉長江流域環境資源案件,統一法律適用,為長江流域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紀要》。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3325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4.2021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法〔2021〕305號關於印發《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工作推進會會議紀要》的通知(簡稱“《紀要》”)
2021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法〔2021〕305號關於印發《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工作推進會會議紀要》的通知。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紀要》。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3326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5.2021年11月23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銀保監辦發〔2021〕123號關於持續深入做好銀行機構“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1年11月23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銀保監辦發〔2021〕123號關於持續深入做好銀行機構“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有關工作的通知。為督促銀行機構築牢內控合規“防火牆”,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夯實銀行業高品質發展根基,經銀保監會同意,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19931&itemId=925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6.2021年11月23日,海關總署以第254號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經核准出口商管理辦法》(簡稱“《辦法》”)
2021年11月23日,海關總署以第254號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經核准出口商管理辦法》。為了有效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優惠貿易協定項下經核准出口商管理制度,規範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促進對外貿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冰島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瑞士聯邦自由貿易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模里西斯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等優惠貿易協定的規定,海關總署制定《辦法》。《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15185/index.html
來源:海關總署 

7.2021年11月23日,海關總署以第255號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簡稱“《辦法》”)
2021年11月23日,海關總署以第255號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為了正確確定《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簡稱“《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促進我國與《協定》其他成員方的經貿往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和《協定》的規定,海關總署制定《辦法》。《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15202/index.html
來源:海關總署

8.2021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第三批“檢察為民辦實事”——行政檢察與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簡稱“案例”)
2021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第三批“檢察為民辦實事”——行政檢察與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案例共6件,包括海南省某市某區檢察院對某區法院超標的額查封檢察監督案、吉林省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執行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檢察監督案、湖北省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申請執行違法占地行政處罰決定檢察監督案、內蒙古自治區楊某訴阿拉善盟某旗房產管理局行政賠償檢察監督案、浙江省某裝卸有限公司訴嘉興市某鎮政府及某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處罰檢察監督案、湖北省某水產品有限責任公司訴某縣水利局行政補償檢察監督案等。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111/t20211123_535585.shtml#1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9.2021年11月21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援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1年11月21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援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為擴大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金融業對外開放,深化深港金融合作,加快建設前海深港國際金融城,進一步促進前海合作區金融業集聚創新發展,根據《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中發〔2021〕22號)《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深前海規〔2020〕3號)等相關規定,結合前海合作區實際,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制定《辦法》。《辦法》自2021年11月2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具體內容詳見:
http://qh.sz.gov.cn/sygnan/xxgk/xxgkml/zcfg/gfxwj/content/post_9385823.html
來源: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0.2021年11月21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產業集聚辦公用房資金補貼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1年11月21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產業集聚辦公用房資金補貼辦法》的通知。為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深化深港合作,引導現代服務業高品質發展,提高辦公樓宇入駐率和產業集聚度,根據《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深前海規〔2020〕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實際,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制定《辦法》。《辦法》自2021年11月2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具體內容詳見:
http://qh.sz.gov.cn/sygnan/xxgk/xxgkml/zcfg/gfxwj/content/post_9385925.html
來源: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1.2021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簡稱“《意見》”)
2021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服務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重大決策部署,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服務保障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援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和《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的規定,結合檢察工作實際,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111/t20211126_536406.shtml#2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12.2021年11月19日,海關總署以第253號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備案管理規定》(簡稱“《規定》”)
2021年11月19日,海關總署以第253號令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備案管理規定》。為了規範海關對報關單位的備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海關總署制定《規定》。《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3月13日海關總署令第221號公佈、2017年12月20日海關總署令第235號修改、2018年5月29日海關總署令第240號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註冊登記管理規定》,2015年2月15日原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61號公佈、2016年10月18日原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84號修改、2018年4月28日海關總署令第238號修改、2018年5月29日海關總署令第240號修改的《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企業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4011062/index.html
來源:海關總署 

13.2021年11月19日,聯交所刊發《有關海外發行人上市制度的諮詢總結》(簡稱“《總結》”)
2021年11月19日,聯交所刊發《有關海外發行人上市制度的諮詢總結》。聯交所於 2021 年 3 月 31 日諮詢市場意見,建議優化和簡化海外發行人在香港上市的制度,現就有關諮詢刊發《總結》。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sc.hkex.com.hk/TuniS/www.hkex.com.hk/News/Market-Consultations/2016-to-Present/March-2021-Listing-Regime?sc_lang=zh-CN
來源:香港交易所

14.2021年11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函〔2021〕1883號關於發佈《科創板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業務指南第9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的通知(簡稱“《指南》”)
2021年11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函〔2021〕1883號關於發佈《科創板上市公司資訊披露業務指南第9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的通知。為進一步明確財務類退市指標中營業收入扣除標準,規範相關資訊披露,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業務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指南》,並自2021年11月19日起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slkcbbsdzczywznylc/xxpljgywzn/ssgsrcxxplgzbwl/c/c_20211119_5639691.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15.2021年11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函〔2021〕1882號關於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的通知(簡稱“《指南》”)
2021年11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函〔2021〕1882號關於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的通知。為進一步明確財務類退市指標中營業收入扣除標準,規範相關資訊披露,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業務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指南》,並自2021年11月19日起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disclosure/notice/c/c_20211119_5639695.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16.2021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佈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1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佈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提升廣大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2021-11/24/content_5653181.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17.2021年11月18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援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1年11月18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援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為貫徹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國戰略,加快推進全國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粵港澳人才合作示範區、深港人才特區和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建設,根據《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深前海規〔2020〕3號)等相關規定,結合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實際,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制定《辦法》。《辦法》自2021年11月18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具體內容詳見:
http://qh.sz.gov.cn/sygnan/xxgk/xxgkml/zcfg/gfxwj/content/post_9383121.html
來源: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18.2021年11月1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建辦城函〔2021〕472號關於印發《城鎮老舊社區改造可複製政策機制清單(第四批)》的通知(簡稱“《清單》”)
2021年11月1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建辦城函〔2021〕472號關於印發《城鎮老舊社區改造可複製政策機制清單(第四批)》的通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聚焦國務院大督查、審計發現及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部分地方城鎮老舊社區改造計畫不科學不合理、統籌協調不夠、發動居民共建不到位、施工組織粗放、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難、多管道籌措資金難等問題,有針對性地總結各地解決問題的可複製政策機制和典型經驗做法,形成《清單》。
具體內容詳見: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11/t20211122_252420.html
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19.2021年11月17日,司法部辦公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聯合發佈關於規範涉及保險理賠司法鑒定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1年11月17日,司法部辦公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聯合發佈關於規範涉及保險理賠司法鑒定工作的通知。為切實解決專項治理發現的突出問題,嚴格規範涉及保險理賠司法鑒定工作,加強行業監管,提升司法鑒定品質和公信力,增強人民群眾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司法鑒定程式通則》等規定,司法部辦公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聯合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111/t20211125_442456.html
來源:司法部

20.2021年11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1〕45號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1年11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1〕45號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減輕企業負擔,幫助渡過難關,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11/22/content_5652485.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1.2021年11月2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以銀保監辦發〔2021〕118號發佈關於調整保險資金投資債券信用評級要求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1年11月2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以銀保監辦發〔2021〕118號發佈關於調整保險資金投資債券信用評級要求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為規範保險資金債券投資行為,防範資金運用風險,根據《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8年第1號)等監管規定,經銀保監會同意,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就調整保險資金投資債券信用評級要求等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19018&itemId=928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22.2021年10月31日,國務院以國發〔2021〕24號發佈關於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1年10月31日,國務院以國發〔2021〕24號發佈關於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進一步瞄準最高標準、最高水準開展先行先試,加快構建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國務院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11/25/content_5653257.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3.2021年10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1〕42號發佈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1年10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1〕42號發佈關於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和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決策部署,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就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提出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11/19/content_5651446.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4.2021年8月21日,國務院以國發〔2021〕15號發佈關於支援北京城市副中心高品質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1年8月21日,國務院以國發〔2021〕15號發佈關於支援北京城市副中心高品質發展的意見。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城市副中心高品質發展,國務院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11/26/content_5653479.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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