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2-01-28

類別: 法律速遞 2022.01.28

法律法規:

1.2022年1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22〕113號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的通知(簡稱“《債券交易規則》”)
2022年1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22〕113號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的通知。為規範債券交易行為,促進交易所債券市場高品質發展,深圳證券交易所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發佈《債券交易規則》。《債券交易規則》自2022年4月25日起施行,但其中一些條款除外。相關條款具體施行時間深圳證券交易所另行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20127_591060.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2.2022年1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22〕114號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業務指引第1號—債券交易參與人管理》的通知(簡稱“《債券交易參與人指引》”)
2022年1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22〕114號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業務指引第1號—債券交易參與人管理》的通知。為進一步健全債券交易規則體系,規範債券交易參與人的債券交易及其相關業務活動,維護債券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債券交易參與人指引》,自2022年4月25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20127_591061.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3.2022年1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22〕115號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業務指引第2號—債券通用質押式回購》的通知(簡稱“《通用回購業務指引》”)
2022年1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22〕115號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業務指引第2號—債券通用質押式回購》的通知。為進一步規範債券通用質押式回購業務交易行為,防範回購交易結算風險,保障回購業務健康有序發展,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通用回購業務指引》,自2022年4月25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20127_591062.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4.2022年1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22〕116號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業務指引第3號—債券做市》的通知(簡稱“《債券做市指引》”)
2022年1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22〕116號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業務指引第3號—債券做市》的通知。為進一步提升債券二級市場流動性,規範債券做市業務,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債券做市指引》,自2022年4月25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20127_591063.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5.2022年1月2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發佈現行有效外匯管理規範性檔目錄
2022年1月2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發佈現行有效外匯管理規範性檔目錄(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afe.gov.cn/guangdong/2017/1030/580.html
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廣東省分局 

6.2022年1月2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函〔2022〕90號關於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南第6號——證券特殊標識》的通知(簡稱“《指南》”)
2022年1月2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函〔2022〕90號關於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南第6號——證券特殊標識》的通知。為規範證券特殊標識的使用,明確證券特殊標識的含義,增進投資者對證券特殊標識的理解,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滬市現行使用的各類證券特殊標識進行了梳理,匯總制定了《指南》,現予發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jyznlc/jyzn/c/c_20220125_5690143.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7.2022年1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以發改體改〔2022〕135號聯合發佈關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放寬市場准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2年1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以發改體改〔2022〕135號聯合發佈關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放寬市場准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為進一步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加快推進綜合改革試點,持續推動放寬市場准入,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牽引帶動粵港澳大灣區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改革開放,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201/t20220126_1313250.html?code=&state=123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8.2022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2021年度十大行政檢察典型案例(簡稱“案例”)
2022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2021年度十大行政檢察典型案例。案例包括崔某訴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政府資訊公開監督案、張某訴遼寧省某縣農合局履行報銷醫療費用職責監督案、上海市某區檢察院對交通道路標線設置不合理監督案等。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h/202201/t20220124_542379.shtml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9.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22〕2號關於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簡稱“規定”)
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22〕2號關於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為正確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規範證券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證券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規定。規定自2022年1月22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4322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10.2022年1月2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函〔2022〕77號關於做好2022年公司債券信息披露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2年1月2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函〔2022〕77號關於做好2022年公司債券資訊披露有關工作的通知。為貫徹落實註冊制以資訊披露為中心的理念,切實提高債券市場訊息披露品質,真實反映發行人資信水準,促進資源有效配置,塑造債券市場誠信生態,上海證券交易所就做好2022年公司債券資訊披露有關工作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zqznlc/c/c_20220120_5688155.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11.2022年1月2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函〔2022〕78號關於做好2022年公司債券及資產支援證券信用風險管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2年1月2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函〔2022〕78號關於做好2022年公司債券及資產支援證券信用風險管理工作的通知。為提高公司債券、資產支援證券存續期信用風險防控工作實效,指導受託管理人、計畫管理人扎實履行事前監測預警、事中主動管理、事後應對處置等信用風險管理義務,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障債券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上海證券交易所就做好2022年公司債券及資產支持證券信用風險管理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zqznlc/c/c_20220120_5688156.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12.2022年1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令〔2022〕第1號聯合發佈《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簡稱“《辦法》”)
2022年1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令〔2022〕第1號聯合發佈《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為了預防和遏制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行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金融秩序,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辦法》。《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第2號發佈)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57/4460304/index.html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13.2022年1月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市〔2022〕11號關於印發《“十四五”建築業發展規劃》的通知(簡稱“《規劃》”)
2022年1月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市〔2022〕11號關於印發《“十四五”建築業發展規劃》的通知。為指導和促進“十四五”時期建築業高品質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規劃》。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01/20220125_764285.html
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14.2022年1月18日,國務院國發〔2022〕2號關於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2年1月18日,國務院國發〔2022〕2號關於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國務院提出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1/26/content_5670527.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15.2022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法發〔2022〕3號關於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2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法發〔2022〕3號關於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的意見。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充分發揮司法服務保障職能,進一步推動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示範區,結合人民法院工作實際,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4332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16.2022年1月15日,中國銀保監會銀保監規〔2022〕2號關於規範銀行服務市場調節價管理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
2022年1月15日,中國銀保監會銀保監規〔2022〕2號關於規範銀行服務市場調節價管理的指導意見。為規範銀行服務市場調節價管理,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改善人民群眾金融消費體驗,中國銀保監會發佈意見。意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33935&itemId=928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17.2022年1月1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佈《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規定》(簡稱“《規定》”)
2022年1月1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發佈《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規定》。為了加強和改進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健全選拔任用機制和管理監督機制,建設一支德才兼備、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隊伍,中共中央辦公廳發佈《規定》。《規定》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2022-01/23/content_5670075.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18.2022年1月10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銀保監辦發〔2022〕2號關於銀行業保險業數位化轉型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
2022年1月10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銀保監辦發〔2022〕2號關於銀行業保險業數位化轉型的指導意見。為深入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決策部署,加快數字經濟建設,全面推進銀行業保險業數位化轉型,推動金融高品質發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和滿足人民群眾需要,經銀保監會同意,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提出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034763&itemId=928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19.2022年1月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城〔2022〕3號關於印發《“十四五”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城鄉建設行動方案》《“十四五”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城鄉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2年1月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城〔2022〕3號關於印發《“十四五”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城鄉建設行動方案》《“十四五”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城鄉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為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等重要講話及指示批示精神,科學部署、積極推動“十四五”期間長江、黃河流域城鄉建設高品質發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201/20220124_764232.html
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021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簡稱“《計畫》”)
2021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特殊教育高品質發展,教育部等部門制定《計畫》。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1/25/content_5670341.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1.2021年12月30日,司法部關於印發《全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簡稱“《規劃》”)
2021年12月30日,司法部關於印發《全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根據《“十四五”司法行政事業發展規劃》,司法部印發《規劃》。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201/t20220124_446894.html
來源:司法部 

22.2021年12月30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市監〔2021〕634號關於印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簡稱“《指導意見》”)
2021年12月30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市監〔2021〕634號關於印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促進新興產業發展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援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進一步促進新興產業發展,營造國際一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指導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9545003.html
來源: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3.2021年12月28日,國務院國發〔2021〕33號關於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簡稱“《方案》”)
2021年12月28日,國務院國發〔2021〕33號關於印發《“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大力推動節能減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經濟體系,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國務院制定《方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1/24/content_5670202.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4.2021年12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21〕56號關於印發《“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簡稱“《規劃》”)
2021年12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21〕56號關於印發《“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夯實基層基礎,讓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規劃》。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1/21/content_5669663.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5.2021年12月14日,國務院國發〔2021〕30號關於印發《“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的通知(簡稱“《規劃》”)
2021年12月14日,國務院國發〔2021〕30號關於印發《“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的通知。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建設科學高效的市場監管體系,全面提高市場綜合監管效能,更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國務院印發《規劃》。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01/27/content_5670717.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6.2021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的意見》的通知(簡稱“《意見》”)
2021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的意見》的通知。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規劃綱要》實施,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檢察保障,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201/t20220125_542611.shtml#1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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