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於2023年2月17日發佈《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以及相關的監管配套指引(合稱「上市監管新規」),並已於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為使本行員工能高效地熟悉上市監管新規,以及促進內地與香港同事熱烈的交流和討論,於2023年8月21日,本行與北京李偉斌(深圳)律師事務所聯合舉辦了中國內地企業境外上市新規及對香港上市公司的影響解讀講座,就上市監管新規施行前後,內地監管模式的異同進行了詳細闡述,以及上市監管新規對內地企業來港上市及現時中資上市公司合規工作的影響,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有鑒於內地和香港社會經濟交往日益頻繁,跨境法律服務需求日益旺盛。本次講座深化了兩地上市監管法律法規的討論及研究,促進內地與香港同事的文化思想交流,受到參與講座人士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