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19-05-05

類別: 法律速遞 2019.05.05

法律法規:

 1. 2019年4月2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以國知辦發運字〔2019〕13號發佈《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印發<關於加強專利代理監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為了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認真落實新修訂的《專利代理條例》和《專利代理管理辦法》,全面加強專利代理監管工作,促進專利代理行業健康發展,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通知》指出,要加大專利代理主動監管力度、創新專利代理監管方式、健全專利代理監管制度。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ipo.gov.cn/gztz/1138064.htm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2. 2019年4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9號發佈《關於優化房地產交易辦稅方式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製作《公告》的主要目的為了為深化“放管服”改革,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國辦發〔2019〕8號)的要求,打造一流營商環境,進一步增強納稅人改革獲得感。《公告》提到了,稅務部門要創造條件,為納稅人提供多種辦稅管道,解決現場辦稅擁堵等問題。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充分發揮互聯網優勢,依託電子稅務局各類辦稅管道,探索建立網上辦稅平臺,實施網上預核。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4295534/content.html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3. 2019年4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知識產權局發佈《2019年知識產權執法“鐵拳”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製作《方案》的主要目的為了充分發揮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優勢,提升知識產權執法效能。《方案》提出,要加大對商標侵權、假冒專利、專利侵權、地理標誌侵權、特殊標誌侵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電子商務、重點商品交易市場及外商投資等領域執法,切實提高違法成本,對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平等保護中外權利人的知識產權。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ipo.gov.cn/gztz/1138646.htm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4. 2019年4月28日,國務院以國發〔2019〕9號發佈《國務院關於印發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進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推動國有經濟佈局結構調整,打造充滿生機活力的現代國有企業。《通知》指出,優化出資人代表機構履職方式、分類開展授權放權、加強企業行權能力建設、完善監督監管體系、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以及周密組織科學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4/28/content_5387112.htm
來源:國家中央人民政府網站

 

5. 2019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釋〔2019〕7號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五)》(以下簡稱“《規定》”)

製作《規定》的主要目的為了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結合人民法院審判實踐,規範股東權益保護等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規定》只有6個條文,但內容非常豐富,切實提升了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權利。一是,《規定》明確了履行法定程式不能豁免關聯交易賠償責任。同時規定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提起代表訴訟,請求對關聯交易中相關合同確認無效與撤銷,為中小股東提供了追究關聯人責任,保護公司和自身利益的利器。二是,《規定》明確了董事職務的無因解除與相對應的離職補償,厘清公司與董事的法律關係,增強股東權益保護,降低代理成本。三是,《規定》明確了公司作出分配利潤的決議後,完成利潤分配的最長時限,使股東利潤分配請求權落到實處;四是,《規定》建立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重大分歧解決機制,強調法院在相關案件審理中強化調解,引導股東協商解決分歧,恢復公司正常經營,避免公司解散。《規定》自2019年4月29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155292.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網站

 

6. 2019年4月29日,國務院以國令第714號發佈《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製作《決定》的主要目的為了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更大程度激發市場、社會的創新創造活力,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國務院對涉及的行政法規進行了清理。《決定》對4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一、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第八條;二、修改《建設工程品質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三、修改《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第十八條、第四條第一款、刪去第十二條第三項;四、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三條第一款、刪去第一百二十七條。《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4/29/content_5387404.htm
來源:國家中央人民政府網站

 

7. 2019年4月30日,國務院以國函〔2019〕38號發佈《國務院關於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為了全力推進制度創新實踐,形成了自貿試驗區第五批改革試點經驗,將在全國範圍內複製推廣。《通知》表明,投資管理領域、貿易便利化領域、事中事後監督措施這三方面在全國範圍內複製推廣。《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視複製推廣工作和切實做好組織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4/30/content_5387852.htm
來源:國家中央人民政府網站

 

8. 2019年4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0號發佈《關於辦理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製作《公告》的主要目的為了方便納稅人辦理留抵退稅業務。《公告》明確,納稅人申請辦理留抵退稅,應在符合條件的次月起,在申報期內完成本期申報後,通過電子稅務局或辦稅服務廳提交《退(抵)稅申請表》,並對如何填寫該表進行了詳細說明。此外,《公告》明確了留抵退稅申請和出口退稅申報的銜接問題,即納稅人適用免抵退稅辦法的,可以在同一申報期內,既申報免抵退稅又申請留抵退稅;當期可申報免抵退稅的出口銷售額為零的,應辦理免抵退稅零申報。《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4308939/content.html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網站

 

9. 2019年4月3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深證上〔2019〕245號發佈《關於修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有關條款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為了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夯實制度基礎,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準,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長期穩定發展。《通知》分別修改了,一、《上市規則》和《創業板上市規則》各增加一條,分別作為第3.1.13條和第3.1.18條;二、《上市規則》第8.2.1條和《創業板上市規則》第8.2.1條;三、《上市規則》第11.8.4條和《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1.8.5條分別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190430_566741.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

 

10. 2019年4月3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發〔2019〕53號發佈《關於修改<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為了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治理,完善中小投資者保護。《通知》分別修改了,一、第4.2.5條中新增一款作為第一款;二、修改第4.3.5條;在第4.3.16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4.3.17條。修改後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已經上海證券交易所理事會審議通過並報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現予以發佈。《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ib/listing/c/4801808.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11. 2019年4月3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發〔2019〕54號發佈《關於修改<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科創板轉融通證券出借和轉融券業務實施細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為了促進科創板轉融通證券出借及科創板轉融券業務的順利開展,防範業務風險。《通知》明確科創板證券出借及轉融券業務的標的證券範圍。科創板證券出借的標的證券範圍,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公佈的可融券賣出標的證券範圍一致。科創板轉融券業務標的證券名單由中證金融確定並公佈;擴大券源,一方面推動落實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等機構作為出借人參與科創板證券出借業務;另一方面落實《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戰略投資者配售獲得的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的股票可參與科創板證券出借。《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ib/trading/c/4802602.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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