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19-04-12

類別: 法律速遞 2019.04.12

法律法規:

1. 2019年4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9〕13號發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完善社會保險制度。《通知》提到了,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目前單位繳費比例高於16%的省份可降至16%。同時,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實施失業保險總費率1%的省,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長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4/04/content_5379629.htm
來源:國家中央人民政府網站

 

2. 2019年4月4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與國務院扶貧辦以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發佈《關於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通知》明確,企業同時發生扶貧捐贈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贈支出,在計算公益性捐贈支出年度扣除限額時,符合上述條件的扶貧捐贈支出不計算在內。企業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已發生的符合上述條件的扶貧捐贈支出,尚未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部分,可執行上述企業所得稅政策。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904/t20190404_3215541.html
來源:國家財政部網站

 

3. 2019年4月4日,財政部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0號發佈《財政部關於修改<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製作《決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規範和加強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有資產,保障和促進各項事業發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要求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決定》明確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應當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並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第五十六條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等。《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tfs.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buling/201904/t20190404_3215480.html
來源:國家財政部網站

 

4. 2019年4月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發〔2019〕41號發佈《關於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工作規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規範科創板股票發行活動,引導市場形成良好穩定預期,保障科創板穩定健康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通知》明確組建了第一屆科創板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並公佈名單。《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tib/issue/c/4758701.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5. 2019年4月4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深證上〔2019〕184號發佈《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信用保護工具業務指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信用保護工具業務指南第1號——信用保護合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製作《通知》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規範信用保護工具業務,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便於市場參與者瞭解和熟悉信用保護工具業務,進一步明確信用保護合約業務各環節操作流程。《通知》提到信用保護工具的推出,有利於減少市場投資者對於底層小微企業信用風險的擔憂,降低中間級資產支持證券的銷售難度,保障整個專案的成功發行。《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190404_566065.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

 

6. 2019年4月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印發《意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擴大就業、改善民生、促進創業創新的重要力量。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生力軍,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意見》就營造中小企業良好發展環境、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完善對其財稅支持政策、提升創新發展能力等提出了一系列針對性的指導措施。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2019-04/07/content_5380299.htm
來源:國家中央人民政府網站

 

7. 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發佈《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全文)》(以下簡稱“《意見》”)

發佈《意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策部署,正確理解和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關於對依法懲處採用“軟暴力”實施犯罪的規定,依法辦理相關犯罪案件。《意見》規定了“軟暴力”的定義、手段、表現形式及定罪量刑等。《意見》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pp.gov.cn/zdgz/201904/t20190409_414128.shtml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

 

8. 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發佈《關於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全文)》(以下簡稱“《意見》”)

發佈《意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認真貫徹中央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決策部署,徹底剷除黑惡勢力犯罪的經濟基礎。《意見》提到了依法採取措施全面收集證據、準確處置涉案財產及依法追繳、沒收其他等值財產的具體要求。《意見》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pp.gov.cn/zdgz/201904/t20190409_414131.shtml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

 

9. 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發佈《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全文)》(以下簡稱“《意見》”)

發佈《意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部署要求,正確理解和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意見》規定了惡勢力、惡勢力犯罪集團的認定標準、正確運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有關要求及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的其他問題。《意見》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pp.gov.cn/zdgz/201904/t20190409_414134.shtml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

 

10. 201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發佈《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全文)》(以下簡稱“《意見》”)

發佈《意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持續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準確甄別和依法嚴厲懲處“套路貸”違法犯罪分子。《意見》提到了要準確把握“套路貸”與民間借貸的區別、依法嚴懲“套路貸”犯罪及依法確定“套路貸”刑事案件管轄。《意見》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pp.gov.cn/zdgz/201904/t20190409_414135.shtml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

 

11. 2019年4月9日,國家統計局以國家統計局令第25號發佈《知識產權(專利)密集型產業統計分類(2019)》(以下簡稱“《分類》”)

製作《分類》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科學界定知識產權(專利)密集型產業統計範圍,建立知識產權(專利)密集型產業統計監測體系,更好地服務於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分類》提到了,知識產權(專利)密集型產業分類國家標準是開展產業增加值核算及其他指標統計監測工作的重要依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還將基於產業分類,開展知識產權與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相結合的指標研究,為“十四五”規劃的指標設定提供支撐。《分類》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tats.gov.cn/tjgz/tzgb/201904/t20190409_1658542.html
來源:國家統計局網站

 

12. 2019年4月10日,國務院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0號發佈《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製作《決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和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國務院對與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不相適應的有關行政法規進行了清理。《決定》明確了對6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將《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修改為:“因工程建設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應當提交城市規劃部門批准簽發的檔和有關設計檔,經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方可按照規定挖掘。”等。《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4/10/content_5381233.htm
來源:國家中央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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