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0-01-03

類別: 法律速遞 2020.01.07

法律法規:

1. 2019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發〔2019〕35號發佈《關於在執行工作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簡稱“《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等檔精神,進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行水準,推動執行工作持續健康高水準運行,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優質司法服務和保障,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結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實際,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1392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2. 2019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以法發〔2019〕34號聯合發佈《關於深入推進律師參與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意見》(中法委發﹝2019﹞1號)有關要求,形成解決執行難工作合力,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聯合研究制定並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1391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3.  2019年12月3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發〔2019〕125號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下調上市公司上市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為進一步落實降費政策、降低直接融資成本、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經研究決定,上海證券交易所自2020年1月1日起,下調本所主機板和科創板上市公司股票(含存托憑證)上市費收費標準。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charge/c/c_20191231_4976929.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4. 2019年12月3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發〔2019〕126號發佈《關於暫免收取上市基金相關費用的通知》

為降低市場參與成本、推動基金市場發展,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該通知發佈之日起,暫免收取ETF上市初費和基金做市商為提供流動性服務產生的交易單元流量費;自2020年1月1日起,暫免收取ETF上市年費;同時,可根據基金業務開展情況,恢復上述費用收取。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charge/c/c_20191231_4976951.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官網

5.2019年12月31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聯合發佈《H股“全流通”業務實施細則》的通知

為落實全面推開H股“全流通”改革,規範H股“全流通”的登記存管和交易結算業務,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聯合制定了《H股“全流通”業務實施細則》。該細則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191231_572982.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6、2019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已於2019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

為保證人民檢察院在刑事訴訟中嚴格依照法定程式辦案,正確履行職權,實現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檢察院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h/201912/t20191230_451490.shtml#1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7. 2019年12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局令2019年第2號公佈《外商投資資訊報告辦法》(簡稱“《辦法》”)

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提升外商投資促進、保護和管理水準,完善外商投資政策措施,改善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制定《辦法》。該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1912/20191202926620.shtml

來源:商務部

8.2019年12月28日,自然資源部以自然資規〔2019〕5號發佈《關於實施海砂採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拍掛出讓的通知》(簡稱“《通知》”)

為切實解決海砂採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出讓中不銜接、不便民的問題,適應機構改革後職能重構的要求,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快放管服務改革部署,充分發揮市場在自然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現就精簡、優化海砂採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出讓環節和辦事流程,自然資源部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f.mnr.gov.cn/201912/t20191228_2492333.html

來源:自然資源部

9.2019年12月2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以國務院令第723號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簡稱“《條例》”)

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制定《條例》。該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12/31/content_5465449.htm

來源:國務院

10.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釋〔2019〕20號發佈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依法平等保護中外投資者合法權益,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結合審判實踐,就人民法院審理平等主體之間的投資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作出如下解釋。該解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1292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11. 2019年12月25日, 證監會以公告〔2019〕29號發佈《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實施流動性支持管理規定》

為建立健全證券行業流動性支持長效機制,充分發揮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作用,根據國務院同意的擴大投保基金使用範圍相關方案精神,證監會發佈《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實施流動性支持管理規定》,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912/t20191227_368629.htm

來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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