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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务 |关于APLMA《发布更新版绿色、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原则和指引研讨会》的摘要和推荐

作者: 楊仲超、王兆寕 類別: 法律研究 2023.09.27

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專題(一)

關於APLMA《發佈更新版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原則和指引研討會》的摘要和推薦

專題總序
得益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持續推動,近年來香港綠色和可持續發展貸款市場已有了實質性的發展。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更是在其2023年8月29日更新的官網上公開宣佈將會分以下三階段推動綠色及可持續的銀行業發展:

“第I階段:與業界建立一個共同框架,評估銀行目前的「綠色」基準(Greenness Baseline)。金管局亦會與國際組織合作,為香港銀行提供技術支援,掌握進行「綠色體檢」的原則和方法;

第II階段:就綠色及可持續銀行的監管期望或要求諮詢業界及其他持份者,以訂立一套提升香港銀行業的綠色和可持續發展的具體目標;

第III階段:確立目標後,落實、審視及評估銀行在這方面的進度。”

在這個規則形成與博弈的關鍵時刻,瞭解及借鑒目前在香港市場有影響力的國際組織所發佈的相關原則和指引、其出臺背景和其在實務層面的運作將有重要意義。香港李偉斌律師行(“本所”)將分享一批關於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專題文章以抛磚引玉,本文為第一篇。

前言
2023年2月23日,亞太區貸款市場公會(The Asia Pacific Loan Market Association,以下簡稱為“APLMA”)與Loan Market Association、Loan Syndications and Trading Association聯合發佈了更新版《綠色貸款原則》及其指引、《社會責任貸款原則》及其指引以及《與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原則》及其指引(合稱為“原則和指引”)。為説明公眾瞭解原則和指引的背景和內容,APLMA于發佈更新版原則和指引前夕專門組織了專家研討會,對此次更新進行了廣泛的討論。

鑒於本次會議的內容既涉及對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市場發展的宏觀洞見,又涉及對貸款交易細節操作的經驗分享,下文摘錄及總結了參會專家發言中給我們帶來啟發的觀點,推薦給讀者參考。

請注意,本文系對APLMA本次研討會部分專家發言的總結及摘要,不代表本所觀點或意見。考慮到篇幅有限及翻譯原因(研討會語言為英文),我們的理解可能與發言人的本意有偏差,推薦直接觀看APLMA對公眾免費播放的完整會議視頻。

另我們在此聲明,有關研討會的視頻、音訊、會議記錄的版權屬於APLMA,本文無意圖侵犯或聲稱任何權利,僅免費推薦給相關讀者作為非盈利研究及探討用途。若版權方認為有任何不妥之處,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我們也會積極配合做相關處理。

專家觀點摘要
1. 可持續發展協調員(Sustainability Coordinator)或結構性代理人(Structuring Agent)在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Ronald Young先生(任Société Générale的Impact Structuring (APAC)部門總監)提到:
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專案通常劃分為兩個階段。在項目放款前的階段,可持續發展協調員(以下簡稱為“協調員“)或結構性代理人(以下簡稱為”代理人“)的工作涉及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如下幾個方面。他們將確定關鍵績效指標(以下簡稱為”KPIs“),確保這些指標對借款人及其業務而言是相關的、核心的和重要的,這對於市場信譽度很重要。此外,協調員還會設定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以下簡稱為”SPTs“),確保其足夠進取並能代表借款人對於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重大提升。協調員的第三個任務包括設計財務指標(例如定價和調整機制以及報告要求)以及在外部驗證和在融資檔中落實KPIs和SPTs,以確保相關貸款檔的內在一致性。最後,根據貸款人的意見,協調員還將協助起草貸款框架檔。

在專案放款後的階段,協調員或代理人的工作基本上是行政性質的,例如檢查借款人上報的KPIs是否滿足SPTs要求,確認定價機制是否有效等等。然而,協調員或代理人也可能開展一些需要他們自主判斷相關貸款是否滿足實質性指標的工作。例如,如果在校準或核算SPTs過程中,相關方就某一個具體事項的意見不一,協調員或代理人就需要判斷該爭議的重要性程度以採取適宜的舉措。此外,如果借款人的情況發生任何重大變更,借款人應當首先和協調員或代理人協調,然後向貸款人提交一個可行的解決方案供貸款人批准。協調員或代理人通常會在貸款放款時完成其工作;如果協調員或代理人在放款後仍有工作,他們會要求簽署一份新的聘用函來確定該等工作範圍。

2. 協調員如何協助借款人按照最佳市場實踐來選擇KPIs和SPTs?
Mara Chiorean女士(任澳新銀行的Sustainable Finance部門總監)提到:
協調員在團隊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他們不僅能夠協助優化貸款專案的交易結構,而且能協同借款人來確定一個足夠進取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當借款人確定了進取的可持續發展戰略,並願意按照最佳市場實踐來開展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專案,協調員會引導借款人選擇可信的KPIs以及錨定SPTs。借款人選擇的KPIs對於借款人現有以及未來的核心業務而言必須是重要的,應當是那些實質推動其業務模式的KPIs,而不能是無關緊要的指標。選擇KPIs的過程是一門藝術,而非科學。然而,協調員將會考慮借款人過往的業績表現,以及借款人已經在相關行業領域內是擁有長期的經營歷史還是新進入相關行業,因為這兩類借款人企業的KPIs會有很大差異。協調員還會對借款人和同行業內的其他企業進行比較。協調員不僅應看到有關對比資料的表像,同時應當深入發現該等資訊在範圍和廣度方面的實質性差異,以便為開展KPIs/SPTs進取性測試獲取必需的資訊。最後,協調員會從科學、技術的角度考察借款人需要開展的可持續發展舉措。例如,協調員將考慮借款人是否滿足了關於廢氣排放的工業水準,是否將生產活動與貸款項目的時間線進行匹配,借款人的業績表現是否可能在貸款期之內大幅度下跌,借款人的商業和經營目標是否與KPIs/SPTs進取性測試一致等等。在考慮上述這些因素之後,借款人才能與貸款人就具備進取性的KPIs和SPTs達成一致意見。

3. 為什麼原則和指引強烈推薦借款人在簽約之前提供一份“第二方意見”(Second-party Opinion)?
Nick Gandolfo 先生(任Sustainalytics的Sustainable Corporate Solutions (APAC)部門總監)提到:
借款人在簽約之前取得一份專家出具的第二方意見代表著一種最佳市場實踐。該實踐將增強貸款專案各方對該筆交易的信心,也便於今後任何一方就與該貸款項目相關的某一問題(例如為何採取某一方法行事,為何某項KPI被認為具有適當的進取性以及與借款人的業務是相關的等)進行溝通時能夠快捷地達成一致意見。通過取得外部專家的第二方意見來印證一項交易是否可信是一種有益的做法。同時,外部專家能夠帶來貸款當事方可能不具備的專業知識和視角,並能發現當事方在交易時間表的壓力下容易忽略的盲點。最後,當一筆貸款涉及多家銀行時,外部專家還能協助各方就某一問題形成一致意見從而推動專案的順利完成。

Andrew Chew先生(任ING的Sustainable Finance (APAC)部門總監)提到:
理論上來說,銀行能利用他們的地位來要求借款人設定足夠進取的環境、社會和治理(以下簡稱為“ESG”)目標。但實際上,貸方市場導致借款人在不同銀行之間挑選貸款行的做法給銀行造成了實實在在的壓力。如果某一家銀行要求的KPIs/SPTs高於其他銀行,借款人就可能會轉向其他家銀行貸款。貸方市場造成的壓力令銀行不得不在KPIs/SPTs的進取性問題上向借款人妥協以確保拿到貸款專案機會。但是,取得外部專家意見的做法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和銀行所處的尷尬境地,同時確保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所要求的較高標準。銀行有理由向借款人說明,外部專家(而非貸款行)認為借款人設定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不夠進取,並要求借款人設定更高、更進取的可持續發展業績指標。同時,監管機構也要求借款人提供以第二方意見形式出具的外部專家意見,作為其補償借款人因為參與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而產生的費用支出時的考量因素之一。這些都說明第二方意見在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專案中的重要性。

4. 在專案時間緊張的情況下,如何在有限時間內敲定KPIs和SPTs並取得外部專家出具的第二方意見?
Ronald Young先生提到:
貸款人通常希望在放款之前與借款人就KPIs和SPTs充分協商。如果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第二方意見,貸款人也會希望在放款之前能審閱該意見,或者至少是接近定稿的第二方意見,以協助貸款人審查借款人確定的KPIs和SPTs。在通常情況下,第二方意見是放款的前提條件之一。因此,當項目時間表非常緊張時,借款人可能會選擇先進行放款但不會稱本次交易為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隨後,當借款人的KPIs、SPTs能夠滿足專家要求並取得第二方意見時,借款人再將該意見提供給貸款人,並在貸款人確定第二方意見滿足其要求之後才將該筆貸款稱為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在這種情況下,由於相關KPIs和SPTs是在放款之後才滿足貸款人的要求,市場稱這類貸款為“休眠的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Sleeper Sustainability Linked Loans), 即指那些提供給借款人一定的寬限期來設立KPIs和SPTs的貸款專案。

Mara Chiorean女士補充道:
在最近一段時間,休眠的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呈現增長趨勢。這種貸款只有在取得第二方意見之後才能轉化為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這種貸款的產生原因是多重的。有限的專案時間安排是其中之一。同時,貸款人預計借款人可能發生特定情形從而導致一些SPTs不再具有相關性是另一個原因。此外,如果我們嚴格按照APLMA的原則和指引,休眠的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並不符合原則和指引的要求。這些貸款只有在滿足KPIs/SPTs要求後才能被稱之為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而不是在放款之時。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作為貸款人需要遵從一定的基本原則來確保我們達成的是一筆可信的交易。這些基本原則包括:(1)衡量借款人的可持續發展程度和商業策略,(2)銀團中其他貸款銀行的情況,(3)貸款專案是否指定有協調員,(4)貸款轉化為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僅需要過半數貸款人同意還是全體銀行同意,(5)借款人是否做出遵守APLMA原則和指引的承諾,(6)借款人是否製備適當的融資框架檔,並且為此取得了第二方意見,以及(7)各方是否確定了貸款轉化為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時間表並明確約定貸款在轉化之前不得被稱為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等等。因此,如果我們能夠在貸款檔中進行相關安排,休眠的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仍可能是一筆可信的交易。

5. 如果在檔簽署後要求增加KPIs/SPTs,是否應取得全部貸款人的同意?
Andrew Chew先生和Mara Chiorean女士提到:
這種情形需要全體貸款人同意。我們假設在貸款專案放款之後,多數貸款人同意將新的KPIs和SPTs納入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檔中,但一兩家占銀團貸款份額較少的銀行認為新的KPIs和SPTs不具有實質性或進取性。如果有媒體批評這些KPIs和SPTs不夠進取,導致出現了去綠色申訴(Green Washing Claims),這對前述少數貸款人而言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們表達了對這些KPIs和SPTs的保留意見,但卻因為其貸款份額無法與多數貸款人匹敵而無法否決多數貸款人的做法。我們深入去想,這種情況還可能會令那些本來有意參與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的銀行止步不前,從而對可持續發展融資市場以及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產品造成整體性的負面影響。

Ronald Young先生補充道:
如果站在協力廠商的角度,我們能看到全體貸款人同意和多數貸款人同意這兩種做法的優缺點。支援全體貸款人同意的理由在於貸款人均為貸款檔的協議方,因此他們都有權決定是否對貸款檔進行修訂,而無論其各自承擔的風險大小。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多數貸款人同意的優點在於,這是一種更為實際的做法,因為可以避免僵局並與市場上貸款檔中的約定相一致。例如,修改貸款檔的關鍵條款(例如執行和修改保密條款)需要取得多數貸款人的同意。因此,需要取得多數貸款人還是全體貸款人的同意應取決於具體貸款專案的情況,包括借款人存在多大程度的違約風險以及貸款人承擔多大的風險等因素。

6. 定價機制有怎樣的發展和變化?
Andrew Chew先生提到:
的確有貸款人在其安排和參與的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中推薦他們傾向的定價機制。這些貸款人認為,不能滿足可持續發展目標會導致增加借款人的信用風險。這是因為,如果借款人不能提供低碳產品,他們就會有失去客戶和降低產能的風險,因為客戶很大可能會去尋找替代的低碳產品。缺乏可信的可持續發展戰略還意味著借款人存在失去股東、融資方的風險。因此,鑒於銀行的業務模式是基於風險收益,低風險的貸款項目就可以定價稍低一些,而較高風險的貸款專案則需要高企的定價。一言概之,貸款人要求這樣一個二元的定價結構並不是沒有理由的。

這樣的做法在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發展早期是真實存在的。這是因為當時銀行考慮到,借款人因為擔憂無法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業績表現從而帶來額外負擔,對嘗試這種新的貸款產品猶豫不決。目前,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產品已經受到廣泛認同,因此是一個確定新的定價標準的合適時間。我們在市場上不斷看到多樣化和不同形式的定價模式。除了二元定價機制之外,還出現了三元定價機制。例如,如果貸款專案約定一系列可持續發展目標,借款人滿足越多的目標會收到越多的折扣優惠;但是,如果借款人不能滿足這些目標,他們需要向貸款人額外支付一些費用。另一種做法是,在前述的情形下,貸款人可能不要求改變定價,但會要求借款人以專款進行慈善捐贈或購買碳抵換額度(Carbon Offset Credits)。

7. 如果借款人未能履行報告義務,或者未能滿足可持續發展業績目標,是否會構成一個違約事件?
Andrew Chew先生提到:
當借款人因未能滿足可持續發展業績目標而需要向貸款人支付額外費用的約定是朝著將這類事件作為違約事件的方向發展的實踐。這可能導致的結果是,如果借款人未能滿足可持續發展業績目標就會導致其違約,那麼借款人可能就不會購買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產品,進而導致這種貸款產品的數量受到重挫。與其採用這樣嚴厲的做法,銀行會考慮採取一種非對稱的激勵和懲罰機制。這可能意味著強化(而非減少)就借款人未能實現與某類可持續發展業標相關的承諾和保證的法律後果。例如,如果借款人未能提供其滿足可持續發展業績目標的證明,業界對於借款人未能向貸款人報告該情形是否屬於違約情形有不同看法。多數人認為,除非發生了借款人不能控制的情勢,當借款人未能滿足可持續發展業績目標時,貸款人應採用懲罰性的定價機制,甚至去除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產品的“標籤”,從而剝奪借款人借助該標籤享受的市場紅利。

8. 如在貸款期間發生情勢變更,請問市場如何應對這種情況?
Ronald Young先生提到:
如果發生了情勢變更,通常會引發重新審查事件(Review Event)的發生。貸款專案各方需要協商如何去應對新的情況。在典型的專案中,貸款協議會約定貸款專案各方在約定的期限之內進行協商,並就解決方案達成一致意見;然後,各方會將協商一致的意見落實在補充協議的條款之中。同時,在這種情況下,協調員也會參與進來,協助借款人重新核定SPTs以確保這些新的可持續發展業績目標有足夠的進取性。

9. 如果一項ESG爭議對KPIs或SPTs沒有影響,但卻從整體上影響了借款人並令人質疑其可持續發展戰略的整體情況,這會給貸款人帶來什麼風險?
Nick Gandolfo先生提到:
如果發生ESG爭議並影響了借款人的信用度(Credibility),最佳市場實踐是按照重新審查事件來進行處理。如果發生了KPIs範圍之外的情形,貸款專案檔案中應當專門約定對與該情形有關的文件進行重新審查,以便形成處理該情形的方案。這是因為,如果一項ESG情形影響了借款人信用度,貸款人需要對借款人施加一定的壓力來迫使其妥善處理該情形,同時重新審查借款人履行貸款協議的能力。

10. 對未來兩年的發展有何展望?
Andrew Chew先生提到:
獨立外部專家出具的第二方意見將會越來越重要。可以預見的是,未來幾年簽訂的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專案可能會強制性要求借款人提供第二方意見。同時,我們期待更多的這一類貸款項目會按照最佳市場實踐開展;不符合最佳市場實踐的做法會逐漸成為例外情況。銀行從業者將會為最佳市場實踐的發展做出更多的貢獻。這必將對綠色、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市場產生長遠的影響,促使整個市場越來越快地向最佳市場實踐靠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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