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0-02-28

類別: 法律速遞 2020.02.28

法律法規:

1.2020年2月1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發佈《關於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外匯創新業務政策的通知》

為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大幅提升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準,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外匯局海南省分局在前期實行資本專案外匯收入支付便利化等11項新政的基礎上,再推出了6項外匯管理新舉措。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afe.gov.cn/hainan/2020/0214/1107.html 

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分局

2.2020年2月21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以國發明電〔2020〕4號發佈印發《企事業單位復工複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

為指導落實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要求,推動企事業單位穩步有序復工複產,特制定本指南。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2/22/content_5482025.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3.2020年2月21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以醫保發〔2020〕6號發佈《關於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支援企業復工複產,根據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三部門就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有關工作提出指導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4759/content.html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4.2020年2月21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以稅委會公告〔2020〕3號發佈《關於第二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試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2 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組織對申請主體提出的有效申請進行審核,並按程式決定,對第二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其中部分商品,分兩個清單實施排除措施。

具體內容詳見: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02/t20200221_3472600.htm 

來源:財政部

5.2020年2月21日,中國證監會以公告〔2020〕14號公佈《關於廢止部分證券期貨規範性檔的決定》

中國證監會以公告〔2020〕14號公佈《關於廢止部分證券期貨規範性檔的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002/t20200221_371042.htm 

來源:中國證監會

6.2020年2月2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更新發佈《現行有效外匯管理主要法規目錄》(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更新發佈《現行有效外匯管理主要法規目錄》(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afe.gov.cn/safe/2020/0224/15514.html

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

7.2020年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以稅總發〔2020〕11號發佈《關於開展2020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疫情防控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稅務總局決定,2020年以“戰疫情促發展服務全面小康”為主題,連續第7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持續深化稅務系統“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全力支援抗擊疫情和企業復工複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5213/content.html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8.2020年2月27日,香港聯交所發佈交易所規則之修訂(編號:LSD/21/2020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已批准交易所規則之修訂,藉以就交易所買賣產品引入新的價位表及連續報價證券莊家責任。 載於附件之修訂由 2020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起生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Services/Circulars-and-Notices/Participant-and-Members-Circulars/SEHK/2020/21_20_SEHK_new-spread-table_c.pdf

來源:香港聯交所

免責及版權申明

本法律快訊僅為傳遞法律資訊之目的,不作任何商業用途,並已注明內容來源。本所不對該等內容的真實、準確性負責,讀者如需瞭解詳情,可前往來源網站閱讀相關詳細資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