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0-12-18

類別: 法律速遞 2020.12.18

法律法規:

1、2020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行政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行政公益訴訟典型案例。12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9起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領域行政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為各地檢察機關拓寬相關領域案件線索,加大辦案力度,規範辦案提供指引。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012/t20201217_489171.shtml#1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2、2020年12月14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發佈《關於發佈第一批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指導案例的通知》
2020年12月14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發佈《關於發佈第一批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指導案例的通知》。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統一執法標準,提高辦案水準,加強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業務指導工作,經審定,發佈第一批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指導案例(指導案例1—5號)。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2/15/art_75_155622.html
來源:國家智慧財產權局 

3、2020年12月1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等四部門聯合以公告2020年第45號聯合發佈《關於促進積體電路產業和軟體產業高品質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簡稱“《公告》”)
2020年12月1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等四部門聯合以公告2020年第45號聯合發佈《關於促進積體電路產業和軟體產業高品質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新時期促進積體電路產業和軟體產業高品質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20〕8號)有關要求,為促進積體電路產業和軟體產業高品質發展,四部門就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發佈《公告》。該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財稅〔2012〕27號第二條中“經認定後,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的規定和第四條“國家規劃佈局內的重點軟體企業和積體電路設計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可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同時停止執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012/t20201216_3635155.htm 
來源:財政部 

4、2020年12月11日,海關總署以公告2020年第127號發佈關於《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公告
2020年12月11日,海關總署以公告2020年第127號發佈關於《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公告。根據《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督管理辦法》,海關總署制定了《進口舊機電產品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451185/index.html 
來源:海關總署 

5、2020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典型案例(第三批)
2020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典型案例(第三批)。12月11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第三屆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檢察論壇在浙江省湖州市召開,會上發佈檢察機關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典型案例(第三批),為各級檢察機關特別是長江沿線省市檢察機關開展相關辦案工作提供參考和指引。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012/t20201211_488711.shtml#2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6、2020年12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四部門以發改辦環資〔2020〕929號聯合發佈關於印發《飲料紙基複合包裝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12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印發《飲料紙基複合包裝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有關要求,四部門研究制定了《飲料紙基複合包裝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方案》,並予以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12/t20201216_1252920.html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7、2020年12月11日,國家稅務總局以公告2020年第21號發佈《關於水土保持補償費等政府非稅收入專案征管職責劃轉有關事項的公告》(簡稱“《公告》”)
2020年12月1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水土保持補償費等政府非稅收入專案征管職責劃轉有關事項的公告》。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政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的有關要求,水土保持補償費等非稅收入專案劃轉至稅務部門徵收。為確保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及各項征管工作平穩有序運行,國家稅務總局將有關事項發佈《公告》。該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59792/content.html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8、2020年12月11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以第391號公告發佈關於修改《專利審查指南》的公告》
2020年12月11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以第391號公告發佈《關於修改<專利審查指南>的公告》。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實“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積極回應經濟科技快速發展對審查規則的訴求,提高專利審查品質和審查效率,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決定對《專利審查指南》作出修改,並予發佈,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2/14/art_74_155606.html 
來源:國家智慧財產權局 

9、2020年12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以稅總辦函〔2020〕242號發佈《關於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
2020年12月9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佈《關於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7號)要求,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1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5159893/content.html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10、2020年12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公告〔2020〕第18號
2020年12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公告〔2020〕第18號。為維護人民幣流通秩序,保障公眾使用現金的權益,打造和諧現金流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慧技術困難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0〕45號)有關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就規範人民幣現金收付行為有關事項發佈公告。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4144232/index.html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 

11、2020年12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函〔2020〕116號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單位《關於推動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加快發展意見的通知》
2020年12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單位《關於推動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加快發展意見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關於推動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加快發展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並予以轉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2/17/content_5570364.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12、2020年12月7日,中國銀保監會以會令2020年第13號發佈《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
2020年12月7日,中國銀保監會以會令2020年第13號發佈《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該辦法已於2020年9月1日經中國銀保監會2020年第11次委務會議通過並予公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49137&itemId=928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13、2020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十三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
2020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十三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經2020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五十四次會議決定,現將劉遠鵬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不起訴)案等五件案例(檢例第85—89號)作為第二十三批指導性案例(檢察機關依法履職促進社會治理主題)發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012/t20201214_488876.shtml#2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14、2020年11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函〔2020〕115號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意見的通知》
2020年11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意見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郵政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司法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加快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並轉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2/14/content_5569345.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15、2020年11月29日,國務院以國令第732號發佈《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2020年11月29日,國務院以國令第732號發佈《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國務院對與外商投資法不符的行政法規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國務院決定:一、對22部行政法規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二、廢止《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2009年1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67號公佈)。該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2/11/content_5568885.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16、2020年11月7日,財政部以財金〔2020〕110號發佈關於印發《金融機構國有股權董事議案審議操作指引(2020年修訂版)》的通知
2020年11月7日,財政部發佈關於印發《金融機構國有股權董事議案審議操作指引(2020年修訂版)》的通知。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精神,更好地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規範國有股東向金融機構派出國有股權董事的議案審議工作,切實發揮國有股權董事在金融機構公司治理中的積極作用,財政部對《金融機構國有股權董事議案審議操作指引》(財金〔2019〕6號)進行了修訂,並予以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jrs.mof.gov.cn/zhengcefabu/gszl/202012/t20201215_3634886.htm
來源:財政部

17、2020年10月28日,財政部、文化和旅遊部以財教〔2020〕156號聯合發佈關於印發《中央對地方公共圖書館 美術館 文化館(站)免費開放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0年10月28日,財政部、文化和旅遊部聯合發佈關於印發《中央對地方公共圖書館 美術館 文化館(站)免費開放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為進一步規範中央對地方公共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補助資金的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政管理規定,財政部、文化和旅遊部對《財政部 文化部關於印發〈中央補助地方美術館 公共圖書館 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13〕98號)進行了修訂。
具體內容詳見:
http://jkw.mof.gov.cn/zhengcefabu/202012/t20201211_3634243.htm
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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