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0-12-25

類別: 法律速遞 2020.12.25

法律法規:

1、2020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國鐵集團聯合發佈鐵路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國鐵集團聯合發佈鐵路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12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聯合發佈10起鐵路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為各地檢察機關拓寬相關領域案件線索,加大辦案力度,規範辦案提供指引。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012/t20201224_492720.shtml#1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2、2020年12月23日,民政部以部令第67號發佈《志願服務記錄與證明出具辦法(試行)》
2020年12月23日,民政部以部令第67號發佈《志願服務記錄與證明出具辦法(試行)》。為了規範志願服務記錄和志願服務記錄證明出具工作,保障志願者和志願服務組織等志願服務活動參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志願服務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和《志願服務條例》等法律法規,民政部制定《志願服務記錄與證明出具辦法(試行)》。該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xxgk.mca.gov.cn:8011/gdnps/pc/content.jsp?id=14801&mtype=
來源:民政部  

3、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例。12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以“依法懲治惡意欠薪 讓勞動者勞有所得”為主題的新聞發佈會,發佈6起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h/202012/t20201223_492551.shtml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4、2020年12月22日,海關總署以署令第246號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許可管理辦法》
2020年12月22日,海關總署以署令第246號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許可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許可管理辦法》已於2020年12月11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並予公佈,自2021年2月1日起實施。2004年6月18日海關總署令第117號公佈、2014年3月13日海關總署令第218號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辦法》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478032/index.html
來源:海關總署 

5、2020年12月21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以稅委會〔2020〕33號發佈《關於2021年關稅調整方案的通知》
2020年12月21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關於2021年關稅調整方案的通知》。為支持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的相關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對部分商品的進口關稅進行調整,並將《2021年關稅調整方案》印送。
具體內容詳見: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12/t20201223_3636573.htm
來源:財政部 

6、2020年12月21日,海關總署以署令第244號發佈《海關總署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2020年12月21日,海關總署以署令第244號發佈《海關總署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海關總署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已於2020年12月11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並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476531/index.html
來源:海關總署 

7、2020年12月21日,海關總署以署令第245號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
2020年12月21日,海關總署以署令第245號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已於2020年12月11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並予公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29日海關總署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9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476581/index.html
來源:海關總署

8、202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十四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
2020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十四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經2020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五十五次會議決定,現將許某某、包某某串通投標立案監督案等四件案例(檢例第90—93號)作為第二十四批指導性案例(涉非公經濟立案監督主題)發佈,供參照適用。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xwfbh/wsfbt/202012/t20201222_490159.shtml#2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9、2020年1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以公告2020年第22號發佈《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0年12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以公告2020年第22號發佈《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有關事項的公告》。為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廣使用電子發票的力度,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在前期寧波、石家莊和杭州等3個地區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國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國家稅務總局將有關事項發佈《公告》,該公告自2020年12月2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59/c5159928/content.html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10、2020年12月20日,生態環境部以環生態〔2020〕72號發佈關於印發《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0年12月20日,生態環境部發佈關於印發《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履行生態環境部“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的職責,全面做好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生態環境部組織制定了《辦法》,並予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012/t20201222_814322.html
來源:生態環境部 

11、2020年12月19日,財政部以財會〔2020〕20號發佈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保險合同》的通知
2020年12月19日,財政部發佈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保險合同》的通知。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規範保險合同的會計處理,提高會計資訊品質,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政部對《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原保險合同》進行了修訂,並予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kjs.mof.gov.cn/gongzuodongtai/202012/t20201223_3636695.htm 
來源:財政部 

12、2020年12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以令第37號發佈《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
2020年12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以令第37號發佈《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為了適應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需要,在積極促進外商投資的同時有效預防和化解國家安全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相關法律, 兩部門制定《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辦法》已經2020年11月27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13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並經國務院批准,予以公佈,自2021年1月18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fzggwl/202012/t20201219_1255025.html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13、2020年12月1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發〔2020〕95號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4號——向特定物件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通知
2020年12月1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4號——向特定物件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通知。為了規範上市公司向特定物件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掛牌轉讓、轉股、資訊披露等相關業務,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發佈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4號——向特定物件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main/listing/stock/c/c_20201218_5283175.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14、2020年12月1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上證發〔2020〕96號發佈《關於上市公司向特定物件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收費事宜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0年12月1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上市公司向特定物件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收費事宜的通知》。為配合上市公司向特定物件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開展,上海證券交易所就相關收費事宜發佈《通知》:定向可轉債上市初費和上市年費暫免收取;交易經手費按成交金額的0.0001%雙向收取,最高不超過100元每筆。該《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rules/charge/c/c_20201218_5283298.shtml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15、2020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以公通字〔2020〕19號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簡稱“《意見》”)
2020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為深入貫徹落實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定了《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124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16、2020年12月18日,海關總署以公告2020年第129號發佈《關於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簡稱“《公告》”)
2020年12月18日,海關總署以公告2020年第129號發佈《關於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海關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並就有關問題發佈《公告》。《公告》自2021年1月10日起實施,原質檢總局2012年第30號公告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476363/index.html
來源:海關總署

17、2020年1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建督〔2020〕104號發佈關於印發《城市市容市貌乾淨整潔有序安全標準(試行)》的通知(簡稱“《標準》”)
2020年1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關於印發《城市市容市貌乾淨整潔有序安全標準(試行)》的通知。為加強對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評價,提升城市管理精細化水準和治理能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了《城市市容市貌乾淨整潔有序安全標準(試行)》,並予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12/t20201222_248560.html 
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18、2020年12月17日,財政部以財會〔2020〕19號發佈關於印發《<政府會計準則第10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專案合同>應用指南》的通知
2020年12月17日,財政部發佈關於印發《<政府會計準則第10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專案合同>應用指南》的通知。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8號)和《政府會計準則第10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合同》,財政部制定了《<政府會計準則第10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專案合同>應用指南》,並予印發,與《政府會計準則第10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合同》自2021年1月1日起同步執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012/t20201221_3636016.htm
來源:財政部  

19、2020年12月16日,海關總署以公告2020年第128號發佈關於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模里西斯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及相關實施事宜的公告
2020年12月16日,海關總署以公告2020年第128號發佈關於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模里西斯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及相關實施事宜的公告。為正確確定《中毛自貿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促進我國與模里西斯的經貿往來,海關總署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模里西斯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並予以公佈,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471126/index.html
來源:海關總署 

20、2020年12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函〔2020〕123號發佈《關於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
2020年12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以下簡稱《指導目錄》)是落實統一實行交通運輸執法要求、明確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職能的重要檔,2020年版《指導目錄》已經國務院原則同意。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有關部署,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辦公廳就有關事項發佈《通知》。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2/23/content_5572764.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1、2020年12月1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以匯綜發〔2020〕94號發佈關於印發《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核查規則(2020年版)》的通知
2020年12月1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發佈關於印發《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核查規則(2020年版)》的通知。為進一步提高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資料品質,便利銀行、企業等主體更好開展資料核查與自查工作,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2號)和《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制度》(匯發〔2018〕24號印發),修訂形成《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統計核查規則(2020年版)》。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afe.gov.cn/safe/2020/1221/17848.html
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 

22、2020年1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0〕51號發佈《關於建設第三批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的通知》
2020年12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建設第三批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的通知》。為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部署,更好發揮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範基地對促改革、穩就業、強動能的帶動作用,進一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向縱深發展,更大程度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以新動能支撐保就業保市場主體,經國務院同意,決定在部分地區、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設第三批雙創示範基地。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2/24/content_5572999.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3、2020年12月9日,財政部、司法部以財行〔2020〕299號聯合發佈關於印發《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管理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0年12月9日,財政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印發《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管理辦法》的通知。為加強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管理,推進規範文明執法,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司法部聯合制定了《辦法》,並予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xzzf.mof.gov.cn/zcfbyjd/202012/t20201221_3635947.htm
來源:財政部  

24、2020年12月9日,財政部以財庫〔2020〕43號發佈關於印發《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管理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0年12月9日,財政部發佈關於印發《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管理辦法》的通知。為規範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管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及專案配套融資工作的通知》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財政部制定了《辦法》,並予以公佈。該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5〕64號)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5〕83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gks.mof.gov.cn/ztztz/guozaiguanli/difangzhengfuzhaiquan/202012/t20201217_3635347.htm
來源:財政部 

25、2020年12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0〕49號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
2020年12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誠信建設的要求,認真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信用資訊範圍,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完善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範化水準,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提出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2/18/content_5570954.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26、2020年12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20〕50號發佈關於印發《公共企事業單位資訊公開規定制定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0年12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印發《公共企事業單位資訊公開規定制定辦法》的通知。為了建立健全公共企事業單位資訊公開制度,深入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資訊公開,加強對公共企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業單位服務水準,更好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助力優化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有關規定,國務院辦公廳制定《辦法》。該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2/21/content_5571847.htm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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