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速遞

每週法律快訊 2021-03-05

類別: 法律速遞 2021.03.05 16:47:27

法律法規:

1.2021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釋〔2021〕4號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害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
2021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害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害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已於2021年2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31次會議通過,予以公佈,自2021年3月3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886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2.2021年3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十七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
2021年3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二十七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經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六十三次會議決定,將胡某某搶劫案等五件案例(檢例第103-107號)作為第二十七批指導性案例(對涉罪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主題)發佈,供參照適用。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103/t20210303_510456.shtml#2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3.2021年3月2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深證上〔2021〕240號發佈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質押式協定回購交易業務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1年3月2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質押式協定回購交易業務辦法》的通知。為健全債券質押式協定回購交易機制,加強相關風險防控,確保業務平穩運行,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下,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業務進行優化,配套修訂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質押式協定回購交易暫行辦法》,將修訂後的《辦法》予以發佈,並就有關事項發佈通知。《辦法》自2021年5月17日起施行, 2015年8月21日發佈的《關於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質押式協定回購交易暫行辦法〉的通知》(深證會〔2015〕263號)同時廢止。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10302_584970.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4.2021年3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檢察機關辦理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案件有關法律政策問題的解答》(簡稱“《解答》”)
2021年3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檢察機關辦理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案件有關法律政策問題的解答》。針對執法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法律適用、證據收集、認定鑒定等重點難點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農業農村部於2020年12月17日聯合印發《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的意見》(下稱《意見》)。2021年3月1日,《長江保護法》作為長江流域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法正式施行。為確保檢察機關正確理解和準確適用刑法、長江保護法以及《意見》等規定,最高檢專門研究制定了《解答》。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103/t20210302_510263.shtml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5.2021年2月26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辦公室、司法部辦公廳以國知辦發保字〔2021〕8號聯合發佈《關於推介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的通知》
2021年2月26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辦公室、司法部辦公廳聯合發佈《關於推介全國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建設經驗做法的通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司法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將智慧財產權領域行政裁決工作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抓手,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推進體系,健全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加強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兩部門將有關典型經驗做法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3/3/art_75_157143.html
來源:國家智慧財產權局 

6.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
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已於2021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32次會議、202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六十三次會議通過,予以公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102/t20210227_510055.shtml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7.2021年2月26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以稅委會公告〔2021〕2號發佈《關於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三次排除延期清單的公告》(簡稱“《公告》”)
2021年2月26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關於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三次排除延期清單的公告》。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第二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0〕3號),第二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將於2021年2月27日到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式決定,對上述商品延長排除期限。並將有關事項發佈《公告》。
具體內容詳見: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102/t20210226_3662916.htm
來源:財政部 

8.2021年2月26日,中國證監會以會令第180號發佈《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
2021年2月26日,中國證監會以會令第180號發佈《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2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年第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102/t20210226_393241.htm
來源:中國證監會 

9.2021年2月26日,中國證監會以會令第181號發佈《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辦法》
2021年2月26日,證監會以會令第181號發佈《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辦法》。 《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2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年第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予以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2102/t20210226_393243.htm
來源:中國證監會 

10.2021年2月2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深證上〔2021〕233號發佈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創業板轉板上市辦法(試行)》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1年2月2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創業板轉板上市辦法(試行)》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任務,豐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上市路徑,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有機聯繫,深圳證券交易所制定了《辦法》。《辦法》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會審議通過並報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予以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10226_584869.html
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 

11.2021年2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三部門以發改財金規〔2021〕274號聯合發佈《關於推動和保障管理人在破產程式中依法履職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1年2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推動和保障管理人在破產程式中依法履職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為推動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職,提高破產效率,充分發揮破產制度作用,解決企業退出難問題,優化要素配置,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經國務院同意,十三部門聯合提出並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102/t20210226_1268501.html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12.2021年2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財金規〔2021〕274號發佈關於印發《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中央預算內投資示範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
2021年2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關於印發《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中央預算內投資示範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為有效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國有存量資產、形成投資良性迴圈,推動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提高中央預算內投資使用效益,根據《政府投資條例》等有關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辦法》,並予以印發。
具體內容詳見: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xwj/202102/t20210226_1268509.html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13.2021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2021〕55號發佈《關於發佈第27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
2021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發佈第27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將高光訴三亞天通國際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銷之訴案等九個案例(指導案例148-156號),作為第27批指導性案例發佈,供在審判類似案件時參照。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868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14.2021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發〔2021〕4號發佈《關於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簡稱“《意見》”)
2021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提供高水準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結合人民法院工作實際,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並發佈《意見》。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28844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15.2020年12月31日,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以國資發改革規〔2020〕86號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國有企業公司章程制定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0年12月31日,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聯合發佈關於印發《國有企業公司章程制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為規範國有企業組織和行為,加強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聯合制定了《國有企業公司章程制定管理辦法》,並予以印發。該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具體內容詳見:
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xinwen/202103/t20210301_3663373.htm
來源:財政部

 

免責及版權申明
本法律快訊僅為傳遞法律資訊之目的,不作任何商業用途,並已注明內容來源。本所不對該等內容的真實、準確性負責,讀者如需瞭解詳情,可前往來源網站閱讀相關詳細資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