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第十六條規定: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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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5日,香港聯交所就有關GEM(Growth Enterprise Market,即之前通常所稱香港創業板)上市改革的諮詢文件刊發了諮詢總結。香港聯交所根據市場諮詢總結,相應修訂了《GEM上市規則》及《主機板上市規則》,修訂內容於2024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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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中,當事人會在合同中約定放棄起訴/仲裁的權利,以求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爭議;或是對外出具書面承諾,表示不再就某爭議提起訴訟/仲裁。但此類放棄訴權的承諾是否有效,素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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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訴訟中,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是確定管轄法院的重要依據。通常原告僅能根據被告的身份證或者戶籍查詢結果獲知被告住所地,當原告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常有被告以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村居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為依據,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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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中的定義為“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資訊,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資訊、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資訊、行蹤資訊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下稱“《個保法》”)第四條中被界定為“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資訊,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後的資訊”。根據《個保法》第二十八條,生物識別資訊屬於敏感個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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